律师教育与法学教育
韩大元
【全文】
当前,中国法治建设事业正处于全面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律师在我国法治发展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法学教育的发展产生越来越重要影响。选择律师作为就业趋向的学生逐年增加,毕业后从其他职业转向律师职业的校友数量也在增加。但目前我国法学教育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培养学生进入律师行业的要求。同时,组建开放性的、高水平的、综合性的律师教育机构,打造高端复合型律师,已成为法学教育迫在眉睫的任务。为了适应国家法治建设与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在中国人民大学校领导、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今天正式成立了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律师学院的创办凝聚了人大法学院校友对母校发展的深厚情感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大家已经看到了,法学院校友积极参与、协助法学院筹办律师学院,78级校友出资500万设立律师学院发展基金,为律师学院的成立和运行提供资金支持,这充分体现了人大法学院一直提倡的学院与校友共同发展的共赢理念。以杨旺坚先生为代表的社会各界人士也慷慨捐资助学。在此,我代表法学院,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法学院与律师学院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最近很多朋友问我,为什么成立律师学院?我的基本理解是:
成立律师学院有助于法学教育模式的创新与改革。成立律师学院是人民大学和人大法学院探索新的办学理念和机制,开创新型社会力量办学模式的措施。通过律师学院,可以在法学教育的各个环节中形成一种专业化律师培养的路径,培养法学院的学生以多样化的视角思考法律问题,不仅要学会像法官、检察官那样思考问题的思维与方法,同时也要具备像律师一样思考问题的思维,具备过硬的律师职业技能。经过律师的专业化的训练,为未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务员、法律顾问等职业打下必要的专业基础,培育职业认同。我们将在教学过程中设立专业的律师职业课程体系,加强对学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特别是律师职业技能的培养。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不是仅靠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就可以实现的,需要更多与我们有共同理念的同仁们共同努力。
成立律师学院有助于培养未来律师和在职律师的法治信仰和理念,进而影响全社会。固然律师专业与经济利益是有关系的,但律师的社会使命不是追求经济利益,它应该是法治事业的直接参与者和推动者,是法治价值社会化的重要纽带。律师的职业功能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律师作为与公众接触最密切的法律专家,能够以自己的表率和行动来潜移默化的影响人们,普及法治的价值;在执法和司法中,律师也逐渐成为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律师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推进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律师学院所强调的法律思维的培养,不仅仅是针对将来从事律师职业的学生,更是希望影响未来的所有从事法律工作的学生,培养学生树立坚定的法治信仰和法治理念,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