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现代经济又是制度经济,与时俱进的金融制度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现实而言,充分思考美、欧等经济体的制度改革是以维护金融竞争为主线,吸纳这次跨时代金融革命的“竞争性”价值取向,完善具有我国特色的金融竞争制度,将有助于破解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难题。
二、美国金融制度大地震
百年来,全球金融以美国马首是瞻,华尔街的一丝风吹草动都会在世界刮起飓风。1933年,美国颁布了隔离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数十年间,世界各国将金融业分业经营谨遵为至上宝典。时隔66年,在格林斯潘的倡导下,以通过混业经营加强金融市场竞争为主要目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出台。可是,此次历史性转变却因金融制度却失而发生重大偏离。本应强劲的金融监管淹没在铺天盖地的“自由主义”浪潮下,乏力的金融制度变为金融危机的重要罪魁,改革既有金融制度刻不容缓。
表面上看,美国金融制度改革的矛盾集中在金融机构“大而不倒”困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监管框架构建、美联储角色定位和金融机构薪酬改革。事实上,五大难题过于分散,仅是表面现象,远没触及争议的核心—破除金融垄断。美国是法制国家,经济运行始终以法制为基准,法制的丝毫变动将直接冲击甚至是颠覆多年形成的行为模式及市场结构。欲看透金融制度变革的本质是紧紧围绕反垄断制度刺破金融业面纱而展开的,只有剖析立法进程才能实现。
一般认为,反垄断会加速产业竞争,企业倒闭必紧随其后,金融机构一旦破产就会导致挤兑等系统性风险,为此,金融业与反垄断应俨然隔离,但该规制思路却纵容了金融垄断的肆意。进入二十一世纪,华尔街曾涌现不少希望法院通过判例来根除金融垄断特权的案件,较为出名的是2007年6月瑞士信贷第一波斯顿银行诉比凌案和2009年12月电子交易集团诉美国银行债券公司案,可都以华尔街金融巨鳄获胜告终。拥有百年历史的金融垄断势力之强,即使是在崇尚竞争文化的世界头号强国也不容有丝毫触动。显然,美国司法的力量不足以撼动华尔街金融之势,打破金融垄断不败金身唯有寄托于新一届的政府。
雷曼兄弟倒闭期间,美国正值新一届总统大选。律师出身的候选人奥巴马敏锐地洞悉到金融垄断是这场世界浩劫的主要推手。竞选时即誓言,成功入主白宫后将彻底改变对反垄断制度执行过于宽松的局面,终结金融业数十年来豁免反垄断规制的传统。此立场深得民心,最终成为奥巴马凯旋的重要法宝。2009年1月成功当选后,奥巴马立即排兵布阵,撤换了两大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掌门人,启用积极推崇反垄断理念的强硬派。之后数月,白宫政府向国会递交了篇幅超过600页的金融制度改革系列立法草案;此后,参议院和众议院又以这些草案为蓝本分别提交了各自的立法议案。总体来看,立法精神与根除多年来金融业不适用
反垄断法息息相关。众议院提出长达1279页的《2009年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规定,
反垄断法适用金融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