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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捷径

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捷径


姜明安


【全文】
  

  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两周年。两年来,我们取得了哪些收获?我认为,我们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两年所取得的最大收获是找到了一条建设法治政府的捷径,那就是公开,让政府在阳光下运行。


  

  法治政府是公民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参与监督的民主政府。公民怎么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参与监督?毫无疑问,参与必须以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为前提,没有知情权不可能实现参与权。这两年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较大程度地促进了公民知情权的实现,从而大大激化了公民参与的热情。这一点我们从近年来成千上万的网民积极参与法律、法规立、改、废的讨论、积极参与对各级政府社会、经济政策的评论,积极参与对“躲猫猫”、“钓鱼执法”等事件的关注和监督即可窥豹一斑。


  

  法治政府是公权力受制约,有权必有责,权责统一的政府。公权力制约包括权力制约和权利制约。无论是权力制约还是权利制约,其最佳方式和途径就是公开。从我国这两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看,公权力的行使,无论是人权、财权、还是项目审批权、征收征用权的行使,凡是信息公开、透明的地方、部门,滥用权力的情形都得以最大限度的避免。而信息不公开,权力暗箱操作的地方、部门,滥用权力的情形往往非常严重,有的甚至达到令人发指的程度。


  

  法治政府是便民政府、服务政务。便民、服务不应该只是口号,而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政府为民办事,为民服务,你首先应该向办事、服务的对象提供信息,告诉他们你办事、服务的时间、地点、手续和有关要求。不要让他们办一件事跑八趟十趟还办不下来,让人一头雾水,甚至连办事的衙门都找不到。过去这种事是常有的,这两年公民办事方便多了,显然得益于政府信息公开。


  

  法治政府是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的政府,是廉洁政府。政府怎么廉洁?怎么防治腐败?这是世界性的大难题。人类为此探索了几千年,至今尚没有找到绝对的灵丹妙药。但是,相对的灵丹妙药还是被人们找到了,这就是公开、透明。过去我们试过了很多很多的反腐办法:人跟人的监督、八不准、十不准的禁令,还有严刑竣法,等等,但是,都不那么管用。唯有公开,一公开就灵。四川一个乡政府,财务帐目一公开,吃喝费就直线下降。不过,也有人质疑:政府信息公开两年了,腐败形势怎么仍依然严竣?我认为,这不是公开不灵,是因为公开得不够。要加强反腐败的力度,就必须进一步推进公开,如逐步建立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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