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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背景下水资源立法的健全与完善

循环经济背景下水资源立法的健全与完善


王明远


【摘要】近几十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水资源短缺、防汛抗旱形势严峻、水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尽管水资源管理法制建设取得了进一步发展,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但水资源立法仍然无法为水资源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在《循环经济促进法》即将实施的情况下,如何在国家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背景下健全和完善我国水资源立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水资源;立法;健全;完善
【全文】
  一、我国的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
  (一)我国水资源概况
  我国水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占有量不足,地域和时间分布不均衡。具体而言,我国水资源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水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占有量少,属贫水国家。我国年均降水量为630毫米,低于全球陆面和亚洲陆面降水量;年平均淡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量仅2300立方米,只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4,居世界第109位,是世界上人均占有水资源最贫乏的13个国家之一;现实可利用的淡水资源量仅为11000亿立方米左右,人均可利用水资源量约为900立方米。[1]
  
  其次,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衡。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严重不平衡,降水东南多西北少,山区多平原少,雨量大致由东南向西北递减。81%的水资源集中分布在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长江以北地区人口和耕地占我国的45.3%和64.1%,而水资源却只占全国的19%。同时,降水年内分配不均,冬春少雨、夏秋多雨,汛期雨量过于集中,常以暴雨形式出现,利用难度大,非汛期又水量缺乏。[2]
  
  再次,水资源年际分配不均,旱涝灾害频繁。受季风气候的影响,我国降水和地表径流年内季节分配不均,且降水量多集中在暴雨期,可利用比例较低。同时,我国降水年际变化和河流径流量的年际变化都很大。同时,由于我国陆地水资源年内和年际分配都不均衡,所以旱涝灾害频繁。[3]
  
  (二)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非常重视水资源开发和利用工作,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治水害和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4]但与此同时,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仍然存在如下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进一步水资源立法过程中着力解决:
  
  其一,水资源短缺己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满足目前正常需求和不超采地下水的情况下,全国年缺水总量约为300~400亿立方米。特别是1999年以来,我国北方地区持续干旱,对工农业生产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也对城市、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造成很大困难。2001年6月上旬旱情最严重时,全国受灾面积一度达到4.2亿亩。持续干旱导致水源不足,造成城乡人民生活用水紧张,2260万农村人口和1450万头大牲畜发生临时饮水困难,17个省份的364个县级以上城镇缺水,日缺水量达1305万立方米,影响人口2198万。[5]
  
  其二,洪涝灾害频繁,防洪安全缺乏保障。20世纪90年代中,我国有6年发生洪水,每次洪涝灾害都造成上千亿元经济损失。1998年洪水后,中央和地方加大了防洪投入,重点堤防的工程状况有了较大改善,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防洪形势有了明显的改观。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江河的防洪工程系统还没有达到己经审批的规划标准。同时,堤线越来越长、堤防越来越高、洪水蓄泄空间越来越小,致使许多江河在同样流量情况下,洪水位不断抬高,造成加高加修堤防与抬高洪水位的恶性循环,防洪负担和防洪风险也不断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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