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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校园惨案不再重演

让校园惨案不再重演



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惨案引发的多维思考

陈勇


【摘要】从南平惨案到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惨案,这一系列校园惨案的发生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因素、法律因素、道德因素、心理因素和文化因素,深层次的原因是社会裂变。校园惨案频发,反映出学校安全保障机制的不成熟,因此,应该把预防和减少校园惨案频发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广泛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做到校园安全保障的制度化、常态化。
【关键词】校园惨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校园安全保障网络
【全文】
  
  引言

  
  201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凶杀案中,8名小学生遇害,4月12日广西合浦2人死5人伤,包括多名小学生,4月28日上午,福建南平凶杀案中的罪犯郑民生被执行死刑后不过五个多小时,广东雷州再现校园砍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砍伤16名学生和1名教师, 次日,也就是2010年4月29日上午,一名47岁男子持刀进入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砍人,至2010年4月30日上午,4名幼童身亡 ,31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校园惨案接二连三发生,为校园安全问题再一次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如何保障孩子们的安全?本文旨在简要探析校园惨案发生的原因,提出预防和减少校园惨案频发的对策,以期能为预防和减少校园惨案的发生尽一点绵薄之力。

  
  一、校园惨案频发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因素

  
  从南平惨案到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惨案这一系列凶杀案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何种原因?恐怕不能用一句简单的“患有精神病”或“仅是个案”来加以解释,因为这样既不能让家长满意又不能让公众信服,更难以让我们对于连续发生的类似案件安之若素。在福建南平惨案发生后,人们更多地是从个案的角度去分析犯罪人郑民生的主观动机,把它归结为是因为婚姻不顺,另谋职业不成便产生病态心理和反社会的心理。郑民生固然应该谴责,但是产生郑民生这种病态心理的社会环境同样值得我们深入剖析。改革开放来带了中国的经济高速的发展,但同时也伴随着各种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和问题的产生,收入分配不公,贫富悬殊过大,失业人口增多,征地拆迁引发百姓利益受损,高房价及生活成本上升使生存压力明显加大,社会公平与正义与人们的期望值之间存在较大的反差。这些矛盾已经引发了一种普遍的不满,产生这种不满的社会矛盾不化解,同样的悲剧还会不断重演。表面上看,一系列校园凶杀案间似乎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但就实质而言,近年来各地频发的类似故意伤害案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发展中各种矛盾激化的一种必然反映。尤其令人担忧的是社会上广泛存在着的另外一种同样可怕的倾向,那就是几乎所有的人对于罪犯这种拿无辜、弱势的幼童来发泄的“自卑和无能”的行为感到不耻的同时,又流露出这些凶杀案的凶手为何不杀富济贫,抢银行,杀贪官,杀无良的开发商?民众这种转移泄愤对象的思维已经将法律置于危险的境地,让道德陷入可怕的危机,无论是学生、警察、城管队员,还是政府官员或无良的开发商,都不应该成为那些心理失衡者的行凶对象,如果他们违法,应该由法律来惩处,普通公民无权越俎代庖,滥用私刑或是以暴制暴,因为这些做法统统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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