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圆桌会议还就“违宪的宪法修正”主题进行了比较法视野的探讨。来自世界各国的宪法学专家和学者做了积极的发言和研讨。以色列最高法院前院长阿龙?巴拉克介绍了以色列关于“违宪的宪法修正的理论与实践”的基本情况。巴黎二大的丹尼斯·巴宏莱以“一个新的法国的老问题”为题,探讨了法国宪法修正中出现的有关“违宪”及“宪法修改的正当性”的争论。南非约翰内斯堡威特沃特斯特兰大学教授阿兰·卡里教授介绍了南非在宪法修正方面如何保持宪法自身同一性方面的经验。欧洲人权法院莱奇?嘎里克教授介绍了欧洲人权法院在对待成员国宪法关于基本人权规定是否以国际标准作为不断完善和修正的准则有关的情况。美国德克萨斯大学教授加利·加考伯逊在发言中重点探讨了印地安文化与该文化下形成的法理观念。挪威奥斯陆大学埃文德·斯密斯教授介绍了挪威宪法的特点,强调了挪威宪法是一个古老的“被保护”很好的宪法,其中的宪法传统200年来一直得到很好的维护。墨西哥大学法学所所长艾克多·菲克斯·费罗教授做了主题为“墨西哥对宪法修改的司法审查:对主权的挑战”的发言,在发言中提出了司法审查与宪法修改的关系。墨西哥大学法学所讲师弗兰西斯哥?多尔图勒罗就费罗教授的主题发言做了进一步补充,他在发言中指出,对宪法修改的司法审查,实际上反映了民主与法治价值之间的冲突,反映了宪法内在的同一性与主权的意志性之间的深层次的紧张关系,是宪法修正理论研究中的薄弱环节,也是需要各国需要加以进一步关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