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受托人离世,则委托股权很可能将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使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受损。
(3)因委托人并不参加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委托人的重大决策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和分配权等股东权利实际上均由受托人行使,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
(4)受托人的股权转让、质押等行为严重损害委托人的可期待利益,特别是在公司盈利的情形下,但委托人很难控制该行为。
(5)对那些故意规避国家法律而产生的委托持股行为,一旦有人以此为依据请求确认违法和无效,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巨大的风险。
因此,准备或已经采取委托持股方式运行的委托人,一定要做好法律风险的评估工作,有备无患,防范风险。
2、委托持股的风险防范措施
由于在委托持股关系中,委托持股协议是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故对于委托持股的权益保护,一般通过在委托持股协议中对于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利益的转移、股权确认权、监督权及其违约责任等内容的明确予以有效防范,具体如下:
(1)明确受托人在行使公司重大决策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及其相应的后果。
(2)明确受托人因代持股权而可能获得的任何利益,如股利、分红、转让款、清算收入等向委托人转移的方式、期限及其责任。
(3)明确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一定程序将相关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4)明确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持股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要求其承担损失。
(5)明确受托人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及相关违约责任等。
明确、具体、合法的委托持股协议不仅使受托人按照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维护委托人和公司的利益,也将使受托人得到相应的回报。
3、委托持股的救济方式
如受托人违反委托持股协议的相关约定,委托人也可通过如下方式依法救济:
(1)违约责任追究。委托持股协议本质上是民事合同法律关系,当受托方违约时,委托方可以依据协议约定以及
合同法的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