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权利与生活——“知足常乐”

权利与生活——“知足常乐”


杨斌


【全文】
  
  乐道权利

  
  权利,几代法学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东西。而且这种东西,不止在西方发达国家呼吁了上百年,在东方,今日的中国,亦为多数理想主义者,而且是持法治理想的学人们,前仆后继为之奋斗争取的话语。

  
  不论是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还是马克思追求的用暴力革命寻求的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还是今天中国的为一毛钱、一块钱打官司。无疑都是在争取属于我们的权利。不管我们是不是处于讲权利的时代,讲权利在某种范围内,已经成为我们尤其是一些具有法学功底的人们所具有的当然话语。

  
  权利抗争与忍耐

  
  追求法治、保障权利,已为法学人士所普遍接受。不管我们是不是真正从内心认同这样的理念。虽然从理论上来讲,权利是天赋的,或者与生俱来的,是作为人这一自然本性所本身具有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权利自从人的一出生,就意味着某种不平等。虽然这种不平等并不必然是权利本身所带来的,但作为权利的倡导者、拥护者,首先,必须承认这种权利的客观的现实差距。也正由于这种客观的现实差距,就意味着权利自呼唤出生以来,就意味着必须抗争。而不幸的是,中国人是最讨厌抗争的,虽然我们总是喜欢用各种方式中国人玩弄中国人,但那毕竟是能玩的玩弄不能玩的,那些不能玩的,更多的只是忍耐。不管我们冠之什么色彩,但都离不开我们喜欢忍的性格,尤其是面对力量强过自己的对手时,那种权利追求的抗争意识,我们是很难从普通的人身上发掘。而那些抗争意识相对明显的人,一样会因为对方的力量的强大而选择逃避。

  
  枪打出头鸟,多以事不如少一事,等等中国多少名言古训,教育我们能忍则忍。那些喜欢讲权利并为之行动的人,往往被视为多事的人而成为社会的另类。这种传统教育意义上的忍以及性格上形成的并在文化行为体现的忍,毫无疑问地告诉我们,权利抗争只是某些冲动后的灵光一现。

  
  权利追求与投机

  
  由于某种天然的无奈,权利一出生的命运就意味着必须挣扎。而由于种种文化、性格以及现实相对残酷的现实,需要获取权利的人,往往没有主动或者足够主动去寻求自己的权利,而放任权利的流逝。

  
  这就是生活。他们或许需要的不是权利,而是过得去的生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