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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法律制度研究

  
  2.水资源短缺
  
  从总体上看,我国水资源总量少,结构性、生态性缺水严重。我国是世界上13个贫水国之一,人均水资源量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4,居世界第110位。水资源是我国各类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中最为紧缺的资源。全国668座城市中,有400多座缺水,其中100多座严重缺水。城市、工业年缺水60亿立方米,直接影响工业产值2300多亿元;农村还有2400多万人饮水困难;“十五”期间,农田受旱面积年均达3.85亿亩,平均每年因旱减产粮食350亿公斤。日益严重的水污染和水生态恶化,更加剧来水资源短缺。
  
  3.用水需求不断增加
  
  我国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不高,2005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为304立方米,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是国际先进水平的5~10倍。我国的节水实践表明,节水幅度赶不上用水增长的幅度。据预测,我国人口在2030年左右将达到16亿,在充分考虑节水的情况下,预计届时用水总量将会进一步增长,水资源供给量由于开发等的限制增多,供需缺口将进一步增大。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我国有可能在未来出现严重的水危机。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质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质是一个科学技术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这是一直以来争论的一个问题。从各地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践看,节水型社会的制度建设主要解决全社会的节水动力和节水机制问题。[4]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靠社会成员内心的自觉,是观念的引导;二是靠外部制度的规范和激励,与观念结合发挥直接的作用。节水型社会建设离不开科学技术,但归根结底是一个社会问题,节水科学技术为社会广泛认可和普遍采用必须依托节水观念的引导和制度的规范。
  
  1.节水观念的确立
  
  节水型社会建设,首先要进行宣传教育,使得全社会都能了解我国的基本水情,了解我国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从而增强节水的意识,确立节水观念,自觉节水。
  
  2.节水体制、制度和措施建设
  
  节水型社会建设,除确立节水观念之外,根本上还是要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加强节水体制、制度和措施建设。在宏观层面建立一整套促进水资源节约的体制,包括国家管理体制和规划体制,实现在宏观上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水权制度,实现全社会目的明确地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在中观层面建立流域、地方节水法律制度,水权交易制度,通过水权流转实现对水资源的最佳配置;在微观层面,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和规划的前提下,制定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措施和方案,使社会各个行业,社会全体成员在体制和制度的规范之下,依据措施的具体要求,广泛参与到节水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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