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制度机制方面,就是要形成完备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市场化的用水机制,公众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完备的法律体系为保障的制度和机制。
(二)节水型社会的特征
节水型社会的核心是强调人类在求得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同时,尊重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强调在谋求经济、社会与文化和谐发展的同时,促进人与水资源生态环境的和谐,建立起来人与水的和谐关系。与传统社会有显著的不同,其特征主要体现在对水资源的认识、对水资源的保护以及对水资源的利用等几个方面。
1.对水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具有全民性。随着现代经济超常规状态的发展,水资源结构性短缺和生态性短缺日益加剧,已经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整个社会公众对水资源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这应是节水型社会的显著特征,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认识基础。
2.对水资源的保护更具有社会性。除采用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措施解决节约用水问题,保护水资源之外,核心是建立节水的制度机制,就现有水资源供给量不变的情况下,在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运用技术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市场的等手段和措施保护水资源,保障用水需求。这应是节水型社会的重要特征。
3.对水资源的利用注重效率、效益和可持续性。[3]注重效率、效益就是是降低单位实物产出的水资源消耗量,提高单位水资源消耗的价值量;注重可持续就是保护水资源的再生能力,保护水生态环境,防止水污染。这是节水型社会的直接标志。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必要性和实质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必要性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水资源的现实状况所要求的,主要是基于水资源的特点、水资源短缺和用水需求不断增加的现状。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根本措施。
1.水资源的特点
水资源是指地球上存在的与人类关系密切,在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具有实际利用价值的淡水。我国《
水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包括河流、冰川、湖泊、沼泽等水体中的水;地下水是地下含水层动态含水量,由地表水的下渗水和降水补给。从法律角度看水资源属于动产;从自然属性看水资源具有流动性的特点,但其存在具有明显区域性,与特定的地域相结合,属于区域(流域)性资源。水资源的生成条件,开发利用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与特定的地域相关。如果与矿产资源相比较,它很难通过进口等方式实现大规模的异地使用,即使不同区域间的调水,也必然受到一定区域自然条件的限制。因此,节约用水就成为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首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