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手机换号引起他人内心纠葛的紧急通知
谭敏涛
【全文】
作者按语:手机换号这在现今社会再正常不过,但是,经常换号却难以让人理解,他人不管因何种原因换号,忽然自己那天想起某人,拨打电话过去当你听到“你拨打的电话已停机”、“你拨打的号码是空号”或“原号码已换主人”时,这样的尴尬和愤懑估计谁都不好受。有的人换号后会每个人都通知,但有的人却不会;有的人换号后只在网上发个通知,有的人却逐个发短信或是打电话通知。不同的方式映射不同的对他人的重视程度,所以,为了规制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中因换号引起的内心纠葛问题,特此制定紧急通知,望各位看到本通知后,还未换号的,想换号的,已经换号的移动电话拥有者遵照此通知执行。
第一条 换号是指移动电话拥有者将自己的移动电话号码注销、转让给他人、弃之不用的行为。换号人拥有两个以上号码的,换号是指移动电话拥有者将其中之一的号码进行上述处分。
第二条 换号人在移动电话被盗、遗失、遗忘期间,他人使用本人的移动电话所为的违法及其他不良行为本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本人应该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由于本人原因不及时注销号码,由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由本人承担。
第三条 换号人因自身原因换号,非因客观原因不能通知、不便通知、难以通知他人外,应该履行友朋之间的短信、电话或其他方式的告知义务,如果他人没有获知换号人的换号通知,视为换号人通知未到达他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换号人承担。
第四条 友朋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换号,故意装住不知道或故意装住没有收到他人换号通知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视为已收到他人换号通知,由此造成的损失换号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对于换号人的特别亲密之人,换号人应该履行特别告知义务
第五条 上述所称特别告知义务是指有别于网上公告行为,换号人专门以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传情等即时通信设施向他人告知自己换号。告知方式可以一同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换号人可以视友朋的亲密程度选择不同的告知方式。
第六条 上述所称换号人的亲密之人是指换号人的现有亲人和未来亲人(男女朋友),亲人的范围以民事诉讼的亲属范围为限。换号人针对亲人的告知方式可以选择换号人认为的特别方式,针对男女朋友的换号通知可以适用传情、心有灵犀、心心相印等告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