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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角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1. 农田基本建设与其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结合


  

  做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其他产业基础设施的结合与贯通,有利于提高农业及农村其他产业间的物质循环效率和能量转化效率,有利于节约内部运输成本、提高设施利用率等。如农业和农村其他产业间生产项目紧密结合,可以相互利用原材料、生产加工废料等,可以循环利用水源、热源等,可以统一购买原材料和集散产品等,可以集中化粪、处理污水和垃圾等。这些生产项目和环节的配套进行,很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会大大提高农村整体经济效率。


  

  2.生产设施建设与生活及公共设施建设结合


  

  农村居民生活及公共设施建设与农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机结合,不仅会大大提高农民的现代生活质量,而且也会大大提高农民通往各种生产场所的便捷程度,提高各种物料运转的便捷程度,提高各种原材料、废料及能源的综合处理和利用的效率。这些会无形中提高整个农村经济的运行效率。此外,农村居民的社会生活联系也会因此而更为紧密,知识、科技、信息、情感等方面的互动程度会更高,这会大大促进农村社区组织、民主政治、精神文明、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的建设与发展。


  

  3.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


  

  新农村建设是在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全面地向农村延伸、向农村覆盖,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则要不断地完善,并向外拓展,以迎接、对接城市(镇)延伸、过境的公共基础设施。如国家公路、桥梁、电力、通讯、水利、输油、输气、供暖等设施都可以与广大农村对接,惠及农民群众。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结合


  

  农村生态环境是农村一切生产生活活动的载体,同时也为城镇乃至城市提供生态产品输出(纯净水、新鲜空气等)。因此,农村各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与其有机结合,和谐统一。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会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反过来,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也有益于农村基础设施的良好运行。农村生态环境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农业和整体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会大大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而且也会大大提高城市和全社会居民生活的安全度,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四)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根据经济发展需要进行有效调控


  

  农业虽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因其具有较大的风险而往往处于竞争力较弱和微利地位,严重影响农业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十五至二十万亿元资金, 而这光靠农民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在此,一方面需要国家财政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扶植力度和对落后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解决农业发展和建设中关系重大、需要迫切解决的和投资较大、民间资本无力介入的项目等;另一方面需要通过各种有力措施进行调控,既要引导各种资金尤其是银行资金与国外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各环节,更要加强调控以保证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流动,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作者简介】
滕长宏,西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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