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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节水型社会的法律制度研究

  
  4、完善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建立初始水权分配制度,流域用水权分配是区域水权分配的依据,必须以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为基础,从整个流域的角度综合考虑水权分配。所以要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合理划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和监督的职责范围,依法界定流域和区域的事权,实现多水源调度、水量与水质统一管理。要尽快改变长期形成的条块分割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实现城乡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作者简介】
谢军安,石家庄经济学院法学院教授;杨飞,石家庄经济学院2007级环境资源法学硕士研究生
【注释】索丽生.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 中国水利, 2005,(13):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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