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节水型社会的法律制度研究
The establishment of water-saving societys legal system study
谢军安;杨飞
【摘要】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增长,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水环境恶化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节水型社会建设成为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根本出路,而节水型社会建设其中的关键便是进行制度创新,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其有效实现。为此,我国需建立一套系统的水资源节约法律制度。本文概括了我国水资源节约法律制度方面的基本状况。其次,深入挖掘了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水资源节约法律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后,结合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需求,进一步完善了水资源节约法律制度。
【关键词】节水型社会;法律体系;制度
【全文】
一、“建立节水型社会”的由来
我国的水资源状况十分严峻。随着人口与经济的增长,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加上不合理的开发,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水资源浪费严重,水体污染,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因此,研究水资源节约,建立节水社会不但是一项必要的而且是一项相当紧迫的任务。节水型社会早在1986年就提出,中央书记处农研室和水电部于1986年联合召开了“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会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该会议纪要,名称为《关于听取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汇报的会议纪要》(国办发(1986)50号)。会议纪要强调促使全社会重视节水,建立节水型社会。2000年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2002年的《
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这为节水型社会的全面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因此,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已纳入我国的资源节约型社会大体系之中,同节能型社会、节地型社会、节材型社会等同属于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系统。2002年,水利部在甘肃省张掖市率先进行了全国第一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2002一2004年。形成了建立节水型社会的基本思路。到目前为止,水利部确定了42个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公布了91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