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星空及其物象世界
张雷雷
【全文】
哲学的历程即为人类思索的历程,从历史的早晨到偶像的黄昏,从远古的旷野到学园残破的书卷,从秩序的光明到混乱的黑暗,人类思考,思考作为宇宙中的“存在”,从“自我的宇宙”到自然的“物象的宇宙”。将“有意志的,理性的,有限的存在”置于遥远的星空去追寻一切。将“自我”建之于宇宙的“秩序”之中,从“TO BE”到“BEING”。
当从肯定哲学的价值开始,我们便清晰地探寻着自身的脉络。笛卡尔“COGITO,ERGO,SUM”即将作为个体的“自我”从一切外部的束缚中解脱,使一切“个体”的存在从外部的束缚中解脱,使一切的“个体”在自觉或不自觉的状况下将生命作为目的而非手段。或许作为淫浸在特定文明中的个体自然很难理解在另外文明下充斥着宗教与过多沉重的形而上的“纯粹的”逻辑与过分的理性,而仅仅将生命寄托于世俗是一种无奈还是试图摆脱艰深的“不能承受”的目的当然从特定的视野中无从得知。但若要勉强将不同的文明置于同种眼界下未尝不可。“普世价值”或成为一种时髦的信条将作为文明的尺度而“人性”似乎作为标准抛弃种种异端。与其说“物象”与“道”的种种不同倒不如认为不同的路径下不同的却相同的目的的答案。
从西方的方向来探讨或许从康德开始。惯常的比喻将其认为某阶段的交汇点未尝不可。感性和理性或经验和唯理在长期的分流后达到暂时的交汇。在其庞大的哲学王国里“星空”与“道德法则”赋予相同的价值。或从三维坐标可更清晰地探求其强韧的逻辑思维。以“存在”作为原点的三个维度分别可认为是“道德法则”,“星空”,“信仰”不同的使个体存在的方式。
“我”的“意志”在意识“我的存在”,而又同时作为“我的存在”的天然的不可置疑的“道德法则”践行“我的存在”。在我的世界里我用我的存在方式感受我的“因果”我的“时间”的“存在实体”及场景。当我存在便说明我以一种方式来感觉除我之外的一切,而当这种感觉是往往而且必然是“逻辑”的,“逻辑”意味着不论“定言”或“选言”都是我的纯粹的先验的理性灵魂,我会从知性中意识到我。而从“因果”的“逻辑”中意识到我在本来的存在中存在,而最后我将会从我的背影中看到“上帝”的痕迹,作为我的“偶然的必然的”反应。
或用“星空”这一诗化的语言表达完全纯粹完全抽象能使存在之前一切发生的事与物。对个体来说物是能够完全的脱离个体存在的并且这种物是丝毫没有存在的痕迹的。而事或认为为一种基于时间的因果的逻辑的物反映于存在。如此这般的事非完全属于物的庞大的纯净的“物的世界”或“物象的世界”。只有个体在“物象世界里沉沦”而产生了并不同于“物的世界”,事的要素时间与因果则可以毫无任何迟疑的认为是个体的时间的因果,个体存在直接便可以认为是临界点,“物的世界”不讲究用时间尺度去量度,时间的尺度是且仅仅是将个体的或为感性或为知性或为理性抽剥除要死作为度量别于“物的世界”却又自“物的世界”的“事的世界”的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