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节水型农业法律制度研究
Research on the legal system of water-saving agriculture in china
许曼曼
【摘要】法律制度的完善是我国节水型农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本文以经济学、生态学、法学等理论基础为支撑,从水资源的规划,水权、水价、水市场,以及水资源管理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的节水型农业法律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节水型农业;法律制度;理论基础
【全文】
一、节水型农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节水型农业法律制度的内涵
制度一般指法则、执行机制和机构的总称。[1]法律制度则是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制度的法律化形式,具有法的约束力。法律制度的意义在于以具有强制力的法律形式为载体,有力的约束相关法律关系主体按照制度的规定行动,实现立法的目的。
节水型农业的建设是构建节水型社会的重要内容。节水型农业,区别于传统高耗水、高浪费、破坏农业环境的传统农业,以节约的理念为指导,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支撑,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实现农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和资源节约的环境效益的一种可持续农业发展模式。所谓节水型农业法律制度就是促进我国农业实现节水型模式的一整套法律规则或规范体系,总体来说,包括规范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和公众参与三方面的内容,按节水型农业建设发展的逻辑顺利,节水型农业法律制度的内容又可分为农业水资源规划、管理、利用、保护、公众参与、水文化教育、水科技促进等法律制度。
(二)节水型农业法律制度完善的意义
1、节水型农业法律制度是改善我国水资源利用现状和缓解水资源短缺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淡水资源总量约为28000亿立方米,占全球淡水资源的6%,名列世界第六位,但是我国的人均水资源量在2000年至2006年期间在2000立方米上下稍有变化,其中2006年的人均水资源为1932立方米。国际公认,人均水资源量少于17000立方米的国家为用水紧张国家,可见,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形势是很严峻的。其次,我国农业用水总量一直很大,最近六年变化幅度很小,2006年的农业用水量是3664。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3。2%。再次,我国工业和生活用水总量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在水资源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农业用水必须要高效化,节约化。最后,建立节水型农业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内在趋势。农业是基础性产业,是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但是我国农业发展存在着潜在的不可持续性。农业用水中主要是灌溉用水,我国农业普遍采取大漫灌的灌溉方式,水资源利用系数不足0。5,导致了大量水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漫灌的方式导致了土壤的硬化、板结,致使土壤的生产能力和涵水能力下降,进而又导致需要灌溉更多水的恶性循环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