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对犯罪地点的选择,主要有三个指标:一是犯罪人从其落脚点出来后的方向选择,二是从犯罪人的落脚点到犯罪地点之间的距离,三是犯罪人实施犯罪的次数。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布兰亭罕教授则利用数学理论对犯罪人犯罪地点在空间分布上的事实进行了模拟与研究,并发现了其中的规律[2],如将来的犯罪热点地区(crime hot spot)等。根据布兰亭罕教授的研究成果,美国得克萨斯州的金.罗斯莫博士(Kim Rossmo)则采取了另外一种研究途径,根据系列犯罪案件中犯罪地点在空间上的分布情况来寻找犯罪人的落脚点之所在;并提出了着名的罗斯莫公式。
犯罪情报分析主要适用于惯犯或屡犯所作的案件;对偶犯或初犯所作的案件,犯罪情报分析的作用则受到一定限制。同样,犯罪空间情报分析是针对犯罪案件中有多个涉案空间(地点)而开展的一种专门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其适用范围主要是有多个不同空间的犯罪案件。
三、犯罪空间情报分析在犯罪侦查中的应用
在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或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可以应用犯罪空间情报分析技术来发现犯罪模式,从大量犯罪案件的犯罪情报资料中找出不同案件之间的联系,并识别出其中的系列犯罪案件(serial crime);然后结合地图或地理信息系统(GIS)对这些系列案件在空间上的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就犯罪人落脚点可能位置、犯罪人继续犯罪的可能地点作出判断,从而达到辅助犯罪侦查、犯罪预防的目的。
(一)犯罪空间情报分析前的准备工作
犯罪空间情报分析是针对系列犯罪案件、多现场犯罪案件的一种辅助手段。在犯罪侦查中应用犯罪空间情报分析之前,需要加强犯罪情报信息的收集、贮存、以及犯罪情报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工作。
犯罪情报信息收集的范围包括犯罪案件的发生时间、地点、犯罪手段与特点、被害人身份与特征等情报;发案地区的居民住宅分布状况、地形与交通状况、当地的风俗习惯等信息;发案地区有类似犯罪手段特点的前科人员住宅或工作单位等落脚点的空间分布情况。
如果警方已经在警务工作中开发、或者已经应用了警务信息系统、警务地理信息系统,则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最好将犯罪案件发生地的相关数据录入到警务地理信息系统当中。如果尚没有警务信息系统、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则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手工分析犯罪情报资料以找出特定的犯罪模式,并挑出符合该犯罪模式的所有犯罪案件(即串并案件),制作每一起符合该犯罪模式的犯罪案件的卡片,然后手工制作包括发案时间、发案处所、发案区域、被害人特征、作案手段、犯罪特点等项目的犯罪案件特征对比分析表;同时搜集一份关于发案区域的在高比例尺的纸质地图,在地图上标出每一起被确定为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犯罪案件的地点(crime mappin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