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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环境社区治理模式研究

  (三)农村环境治理方法:滞后
  
  农村环境治理是一项科技含量很高的系统工程,需要先进、适用的农村环境保护技术作为支撑。由于我国环境保护科研投入较低且侧重于城市环境治理方法的研究,导致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效率不高。在我国农村环境治理中,长期机械套用城市污染治理方式即污染末端治理,但乡镇企业污染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采用末端治理则会因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最小经济规模限制”、“低处理率限制”以及“高折旧率限制”而不可行。由农业生产导致的面源污染,更是由于其排入主体的分散性、隐蔽性及不易监测性等特征,导致治理技术难度加大。[5]合理分析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寻求其因地置宜的个性化、多样化治理方法是达成良好的环境治理效果的根本。
  
  (四)城乡环境治理政策:倾斜
  
  我国一直以来实施的是重城市轻农村的二元化环境治理政策,在城乡环境权益的分配上存在着严重的“剪刀差”现象。一方面农村作为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输出地,消耗了农村环境资源,城市作为受益者并未向农村按“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支付受益费。另一方面,由于城乡产业结构的不同,城市环境排放的废物远远大于农村,并不断向农村扩散和转移,导致农村环境不断恶化,而由此造成的损失,城市并未向农村按“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支付治理补偿费。[6]二元化环境治理政策加剧了农业的弱势产业地位;损害了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的环境权益;同时使得脆弱的农村生态环境更加恶化,不利于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环境社区治理
  
  从实践来看,农村传统环境治理单纯依赖政府的命令控制型管理早已是力不从心。克服农村环境治理缺失状况,必须改革现行环境治理体制, 重构治理社会基础,将农村社区引入环境治理的领域,为公众参与搭建一个组织化的平台。
  
  (一)概念导入
  
  农村社区是指,以村庄或即将形成的村庄为中心与其周围散居农家合成,全村村民有共同的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具备五个要素:第一,村庄已经形成或初具规模,具有一定数量的共同生活人群。第二,生活服务设施和文化娱乐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第三,同一行政村[1]区域。第四,地处农村且村民是本村的农民。第五,村民在感情上和心理上有认同感和归属感。[7]在我国,农村社区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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