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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复合制的探讨

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复合制的探讨


陈蓉;陈清波


【摘要】创新海峡两岸统一理论,构建中国特色的复合制,建立大一统的中国国会、中国政府,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在大一统的中国国会、中国政府中,海峡两岸各党派地位平等,主要领导职务由多党派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都给中国国会、中国政府让渡外交、国防、航空、海洋、国际缔约等管辖权。以中国特色的复合制统一海峡两岸,既十分必要,也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关键词】中国特色;复合制;海峡两岸;和平统一
【全文】
  
  1995年1月30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在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等单位举办的新春茶话会上提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各种问题。”[1]

  
  200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两岸在事关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形成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就有了构筑政治互信的基石,什么事情都好商量。”[2]

  
  台湾民进党党纲中竟公然提出台独主张:“依照台湾主权现实独立建国,制定新宪,使法政体系符合台湾社会现实,并依据国际法之原则重返国际社会。”[3]

  
  2009年12月15日,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在与美国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的非公开谈话中,“重申任内不与大陆谈判统一,两岸政策是不独、不统、不武与维持现状。”[4]

  
  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从根本上消除海峡两岸政治对立而给中华民族造成的诸多内耗,促进中华各地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谋求经济繁荣和生活改善、共同卫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发展权、共享国际尊严与荣誉,笔者现提出构建中国特色复合制、实现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新设想,提请关心和支持祖国统一大业以及谋求台湾发展、探索台湾前景的同胞们共探。

  
  一、单一制、复合制和联邦制、邦联制、“一国两制”

  
  构建中国特色的复合制,须从联邦制、“一国两制”和单一制中分别汲取若干成分。因此,有必要先弄清楚当今世界上通行的一些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复合制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按其联合的程度又分为联邦和邦联。联邦是指由两个以上共和国或邦、州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邦联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独立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结成的国家联合。

  
  在当今世界近200个国家中,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印度、德国、瑞士等20多个国家实行了联邦制,英国、瑞典、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大多数国家采用单一制。

  
  单一制国家的类特征主要是:第一,从法律体系上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由统一的中央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法律。第二,从国家机构组成看,国家只有一个最高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有一套完整的司法系统。第三,从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看,实行中央统一集权,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授予,接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整个政府实行层级控制,对地方政府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中央政府有权撤销。第四,在中央集权的同时也实行某种程度的地方自治。第五,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政府机关对外不具有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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