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国外学者提出的白领犯罪成因的理论有其欠缺的一面,而国内学者大而全的原因论更不敢苟同,大而全的原因论其实也是国内产生犯罪现象的原因,并没有抓住白领犯罪原因的本质。无论从社会因素或者诸多的个人因素都不能对白领犯罪的成因作出合理而准确的解释。白领犯罪在经济上造成巨大的损失,但对社会关系得危害更为深远,白领犯罪本质上侵犯的是社会的信任。由此产生的不信任,不仅危害了社会道德更会造成社会的失序。我们不能否认,作为白领,首先是知识型的,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作为当今的白领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法律事先早已公布实施的法定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不仅仅指正确合法的方法,而且还包括良好的道德品质。当今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是道德问题却日趋严重,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了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新时期的要求,道德缺失的白领遇到企业或者社会给他控制金钱的机会,在爱财而非道的情况下,发生了违法犯罪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这才是当今白领犯罪的根本原因。
第三章 白领犯罪的危害与特征
第一节 白领犯罪的危害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而白领犯罪作为一个具有特殊特征的犯罪,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巨大的经济损失和难以挽回的声誉损失。
一、经济损失
白领犯罪的经济代价可能数倍于通常被视为“犯罪问题”的其它所有犯罪的经济代价。一个连锁酒店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年内要以贪污挪用等手段侵吞80万美元,相当于一年中500起盗窃案和抢劫案对该连锁商店造成的损失的6倍。1938年查缉的第1-6号盗窃、抢劫要犯盗窃、抢劫的财物总额为13万美元,而被克鲁格偷窃的财物总额就达约2.5亿美元,约相当于前者的2000倍。1931年《纽约时报》报道了美国的4起贪污案,每起案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美元,间接损失900万美元。盗窃或者抢劫100万美元的案犯在现实中罕有所闻,但贪污侵吞100万美元的案犯在白领犯罪中却只属于“小儿科”。[6]
美国专家米泽尔在《智能犯罪-遍及全球的白领犯罪与自我防治措施》一书中指出的,当前来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的智能犯罪分子们仍在扒窃我们的口袋,每年盗走的钱款总共为3000亿美元。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调查报告显示,一般刑事犯罪涉案金额平均为500美元,而高智能的白领犯罪涉案金额则高达50万美元。瑞士联邦警察局的专家对瑞士白领犯罪情况进行的估计表明,仅诈骗和破产舞弊这两种传统的经济犯罪形式,2002年所涉金额就达到了11.8亿瑞士法郎。瑞士白领阶层每年经济犯罪的涉案金额估计在30亿到54亿瑞士法郎之间,相当于这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约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