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省Z市位于东南沿海,面积为1952平方千米,2007年末人口为145.44万人,为外商在中国投资的热点地区之一,2006年实现本地生产总值749.6亿元,人均GDP达5.2万元。H省L市位于中国中部,横跨黄河中游,面积为15208平方千米,2008年末人口为654.4万人,2008年全年完成生产总值1919.6亿元,人均GDP达30080元。G省Z市有3个基层人民法院,H省L市有16个基层人民法院。
本文所使用的实证资料以受访单位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统计报表和对从事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受访人进行结构化访谈所作的记录为主要来源。
二、民事抗诉案件数量下降的原因
在H省L市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应以民事抗诉为最重要的实现方式”的工作指导理念和有些让人感到意外的高民事抗诉改判率[i]使其以民事抗诉率和民事抗诉改判率为硬性的考核指标,负责民事检察监督的工作人员为了让案件数量达标而整天忙得不可开交。H省L市检察院多年来因民事抗诉案件数量的可观而多次受到上级检察院的表彰并名列全国同级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前茅。以提出民事抗诉为民事检察监督之重点的H省L市检察院2008年的民事抗诉案件数量跌破百件,仅有74件,比2007年下降了38.8%,比2004年至2007年的平均数下降了34.1%。G省Z市检察院2008年的民事抗诉案件仅为3件,比2007年下降了66.7%,下降的幅度比H省L市检察院要大很多。民事抗诉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的原因可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的升高
进入21世纪以后,纠纷解决的社会需求和“综合治理”战略使得司法政策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动向,并带来了调解的复兴。[ii]自2002年至今,诉讼调解被作为“东方经验”加以宣扬,“能调则调”被作为法院的工作方针加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被作为民事审判的观念加以强调。根据王胜俊2009年3月1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8年全国各级法院经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为3167107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58.86%。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最高并且会远高于四级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的平均水平,这一判断在当前中国肯定站得住脚。虽无具体的数据,H省L市的16个基层人民法院2008年的民事调解结案率肯定都在60%以上,“70%可能是倒数前几位的成绩”,一位在H省L市某基层人民法院专司数据统计的受访者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