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金融创新与防险并举、互动的法律机制
郭富青
【全文】
引言
凡创新皆有风险,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相伴而生尤其突出。2007年初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导火索引发的前所未有的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目前仍在持续,对各国经济造成不同程度的灾难性影响。这场来势凶猛、破坏性极大、负面影响深远的金融大危机生产的原因尽管极为复杂,但是,金融创新中的风险失控却是酿成危机暴发的根本原因。它以残酷的现实告诫世人不顾风险的金融创新,必然会带来金融业严重的危机。因此,必须建立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互动机制,才能确保金融创新的生命力,引领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社会经济全面、稳定的增长。
一、金融创新必然伴随着金融风险
金融创新也许会分散、转移、减少或降低传统金融体制、产品和业务中的风险,然而,随着创新及其业务活动的日益国际化和复杂化,除了传统的信用风险之外,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中不很明显的风险都将日益凸现。产生这些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因素。
(一)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功能进一步扩张甚至导致信用虚夸
金融机构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的金融创新在信用创造功能充分扩张的基础上,推动了清算支付、资源配置、信息提供和风险管理等功能得到全面的提升。就商业银行而言,信用的扩张能力是指一定数量的银行存款,在货币乘数的作用下,通过一系列的存款和贷款过程会派生出一系列的存款和贷款,使其存款总额和贷款总额成倍增加的能力。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过程中所开发的新金融产品和业务往往使其存贷信用成倍的扩张同时,金融风险也必然随之增大。
金融创新中信用的过度扩张往往造成着信用虚夸的现象。在金融创新产品的内在法律关系的缔结上,为了扩大业务规模,开展竞争,对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信用能力,不切实际地高估。“对大多数中介来说在更高的资本基础上获得竞争性收益的唯一办法是提高贷款的平均利润率,这只有发放风险贷款才做得到。任何超越金融结构稳固性的收获就整体来说部是虚幻的,因而是危险的。”[①]美国次贷危机暴发的根本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房贷公司对本来不符条件,收入不固定,偿债信用能力未达到贷款要求的借款人发放了购房贷款所致。美国私募股权基金运用高财务杠杆,以1到2成的自有资本搭配8到9成的贷款,参与次级债券交易或进行公司收购。杠杆融资收购的全部资金来源呈金字塔结构:位于金字塔顶层的是对公司资产有最高清偿权的一级银行贷款,约占收购资金的60%;塔的中间是夹层债券,包括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股票,约占收购资金的30%;塔基则是体现所有者权益的普通股股票,是购并者以自有资金对目标企业的投入,约占收购资金的10%。在这种融资方式中信用极度膨胀,金融风险也成倍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