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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官为什么自杀?

基层法官为什么自杀?


谭敏涛


【全文】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法官刘立明在 3月18日这一天选择以一根绳子结束了自己事业争锋的法官职业生涯。据报道,直接原因在于一个案件被发回重审,压力倍增,在忍受不了的情况下只想选择逃避。但逃避却不是我们期望的方式,更不是我们情愿看到的结局,每每经历一个职业群体中的某一成员因压力倍增从而选择自杀的事件,我们都应该考量和追问此种职业背后是否暗含着不为人知的辛酸和艰苦。唯此,才对得起那些离我们而去的他们。职业压力的陡增和职业风险的扩大是每个职业可能遭遇的困境,但是,作为备受法学院学生看好的法官职业为什么在基层法院却遭遇了瓶颈,当一位法官因压力过大而选择了自杀,那么其他基层法院的法官内心作何感想,他们的辛酸该向谁诉说和又该让谁倾听,这些都是我们应予细细追问和追查的问题所在。当然,我在此所说的基层法院也绝不是指那些大城市的市区基层法院,而是身在中小城市或是偏远地区的基层法院,他们才是我们考察中国基层法院的缩影,因为,他们每年收受的案件所占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百分之七八十,但是,他们的压力和艰辛却少有人关注和知悉,由此,当我听到刘立明法官因压力过大而选择自杀的消息后,久久难以释怀。中国的司法进程走到了让法官备受压力从而选择自杀的程度,这未免是对中国司法进程的讽刺,毕竟,我们输不起坚守正义防线的法官队伍出现裂痕。

  
  中国的基层法院,每年接收的案件数以万计,有的法官一年自己办理的案件就有几百件,而且这些案件还必须及时审理完毕,超期审判的结果就要受到追究。对于用行政管理的标准管理法官,并且用各类指标考核法官的审判,这种考核是否得当和妥当,这些都值得怀疑,但是我们的司法体制一直延续这样的模式,而且在基层的司法部门尤为严重。在各类指标的考评下,将司法审判犹如计数一样计算,这样的司法考核是否经得起司法公正和公平的拷问,对此我们不得而知。以法官审判的调解率、息诉率、上访率、维持原判率和发回重审率这些指标来考核法官的工作效率或是质量,只为追求指标但却忽视案件复杂及难易程度的考核,难免让法官备受压力。在试图分析基层法官为什么选择自杀的原因时,我从基层法官面临的各类压力着眼,分条列举了缘由探析和改进之处,以此探求基层法官面临的个中辛酸,当然,这不是一篇学术文章,仅是一篇探讨交流的业余习作,不当和不妥再所难免,恳请诸位包含与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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