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消费者政策的目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5.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除此而外,消费者政策(法)将考虑中国进入WTO以后所面临的新局面,注重与国际消费者政策相接轨。
(二)消费者合同(法)
消费者合同(法)将在民法典之合同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单独对涉及消费者利益之特殊保护的基本准则和制度(即消费者合同的基本准则)做出具体规定。其基本内容包括:
1.关于格式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2.关于涉及消费者的免责条款的一般准则;
3.关于涉及消费者的“暴利”行为之无效的法律规定;
4.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并规定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应承担“双倍赔偿责任”的法律
后果;
5.规定消费者在某些合同订立之后享有的“反悔权”;
6.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之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和类型;
7.规定经营者的违约责任和消费者的索赔权利;
8.规定消费者的合同解除权;
9.分别对典型的消费者合同(尤其是医疗合同、旅游合同、住宅商品房预售合同及买卖
合同、小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旅客运输合同以及其他通常以消费者为相对方的提供劳务或者服务的合同等)分别进行规定。
(三)消费者安全(法)
消费者安全法将在民法典之侵权法以及现行产品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单行法规的基础上,对涉及消费者人身和财产遭受经营者侵犯的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包括:
1.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侮辱、诽谤、搜身,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 ‘
2.规定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既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