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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宪法司法化的期待

对宪法司法化的期待


孙青


【摘要】宪法最重要、最根本的东西就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公民是社会的主体,其权利在其他法中是具体、受限的,甚至不一定能得到体现,只有宪法里是最广泛、最概括、最根本的,宪法司法化有助于公民权的保护。本文从法律、现实层面阐述了要切实实现基本人权保障,必须实现宪法司法化。
【关键词】基本人权;宪法;司法化
【全文】
  
  一、宪法司法化与保障人权的理论联系

  
  1、宪法是最高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一切制定法的标准,是母法、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2、基本人权理论

  
  人权是指每个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在现代社会一般都由宪法规定并保障。人权一经宪法确认之后,就被具体化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便成了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就成为宪法的逻辑起点和归宿。

  
  3、无救济就无权利

  
  权利保障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而在现代法制社会的权利救济体系中,诉讼救济是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救济方法,而宪法诉讼则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最终性救济途径。

  
  二、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一)、宪法司法化的概念及当前现状

  
  所谓宪法司法化即宪法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直接法律依据。我国1982年宪法实施的十几年中,公民的宪法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得到进一步具体化,但有些违宪现象仍未能有效解决,宪法实施一直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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