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方面,应建立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制保障机制,形成具有法效的低碳体制。我国有关的立法工作包括:(1)《
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施行)、《促进循环经济法》已经审议通过(2009年1月1日施行),成为我国发展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基本的法制保障;(2)《能源法》正在起草。能源法作为能源领域的基本法,是促进我国能源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注律基础。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l月,跨部门的能源法起草组成立,国家能源办、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等15个部门为起草组成员单位。能源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由国家能源办于2007年12月3日对外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建议稿进行修改;(3)《
可再生能源法》与《
节约能源法》(已修订)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抓紧制定等。此外,我国还将在下一步适时开展一些环境和资源领域法律的修改工作,比如《
环境保护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
矿产资源法》、《
煤炭法》、《
电力法》等,抓紧制定和修订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节约石油管理办法、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强化清洁能源、低碳能源开发和利用的鼓励政策。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路径有两个:一是调整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煤炭等化石燃料占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提高清洁能源比例;二是节约使用能源资源,改变消费行为,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显而易见的是,随着经济的继续高速增长,能源需求和消费将继续增加,以煤炭等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结构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发生根本性改变。因此,低碳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最重要的不是短期内减少煤炭等化石燃料的使用,而是应当着力于提高能效。如何保证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战略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呢? 从政府的角度看,一是要善于通过规划等手段,尽快制定和完善能源总体规划以及煤炭、电力、核能、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区域合理布局,提高我国能源的可持续供应能力;二是要综合采取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手段,引导、支持企业在低碳经济领域积极投资,参与开发清洁能源;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准入制度,对名录中需要淘汰的落后企业和技术坚决取缔;三是要积极稳妥推进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形成能够反映能源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 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从企业来说,一是要注重研发先进能源技术,创造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大力提高常规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要及时掌握和善于利用法律政策中的激励措施,灵活运用金融、税收、投资倾斜、项目扶持等优惠措施抢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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