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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掉入路边沟中溺水死亡谁来承担责任

  
  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这种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为:

  
  第一,行为人确实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不负有这样的义务,那么就不承担这样的侵权责任。确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的基本要求,就是行为人违反必要的安全保护义务。所谓必要,就是根据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提供的特殊经营活动或者管理服务的性质所应当达到的注意程度。例如,在提供餐馆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保障就餐者的人身安全。这就是必要的注意义务,违反者,就构成侵权责任。客人在餐馆就餐过程中,因潜入餐馆中作案的歹徒所携带爆炸物所伤害,餐馆的行为就是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如果居民小区中住户家中被盗,结果系由其家人所为,那么物业管理者无法防止这种损害,其已尽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不应当承担责任。其义务有以下几种类型:(1)装备设施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在其经营或者管理的场所内,所进行的装置没有达到保障安全的要求,存在瑕疵,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经营者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工作人员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之义务,比如居民区中住户家中失窃是由于物业管理之工作人员没有对外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而造成的,这种行为致使他人遭到损害,即是此种类型的侵权责任。(3)防范制止第三人侵害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对于他人负有安全保护义务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在防范和制止他人方面未尽义务,致使侵害行为的发生,那么,此经营者或者管理才亦构成侵权,当承担补充的责任。

  
  第二, 损害后果。必须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并且找不到直接的加害人,或者加害人没有能力承担侵权责任的后果;如果有直接加害人并且其有能力承担侵权责任,则应当由直接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而不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因此这种侵权责任是一种补充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

  
  第三,行为人存在过错。行为人承担的责任是过错责任,承担责任的条件是一定要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也就是违反了安全保护义务;没有过错,也就是没有违反安全保护义务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四,行为人承担了侵权的补充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造成损害的直接加害人追偿。

  
  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的基本责任形式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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