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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普通发票犯罪立法不足之探析

当前普通发票犯罪立法不足之探析


张瑞


【全文】
  
  当你漫步街头,经常会浏览到鲜亮的建筑墙体上喷印着求购发票的联系广告,当你打开电子信箱,总会有莫名的发票推销映入眼帘,当你停车时经常无意中会涌上人来散发着出售发票的名片,当你打开手机,总会赫然存有提供发票的短信内容,几乎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当前普通发票的泛滥,那就是无孔不入。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作为国内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发票相对于货币,有“第二钞票”之称。发票在我国经济生活和财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随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刑事法网的严密打击及金税工程网络控管能力的强化,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税款发票进行经济犯罪的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纷纷已开始把作案目标转向了普通发票,其犯罪手段、方式方法、危害程度丝毫不逊于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当前普通发票犯罪的走势与动向

  
  从目前抓获的普通犯罪分子及破获的案件,经过梳理,大致可以看到普通发票犯罪已然发生了系列变化,与传统的普通发票犯罪增加了新的特征:

  
  1、犯罪分子十分诡秘,作案手段更加狡猾。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身上不带身份证件,手机不登记机主的身份资料;假发票全部加盖假印章后出售。或注册虚假公司,或用无关第三人乃至虚假的的身份证登记,或以传真形式接收开票信息,或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发票,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居无定所。作案手段不再是明目张胆,引入现代技术手段,如网络、手机短信、银行卡方式收款等。

  
  2、组织更加严密,新型犯罪手法不断变换升级,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制售倒卖虚开发票案件中,犯罪团伙职业化、家族化、专业化、智能化、网络化的特点非常明显。大多是人票分离、人人分离、票票分离。另一方面,作案工具先进,假发票足以乱真。涉案的假发票很多采取了技术含量较高的胶印机,所制售的假发票从外观上看很逼真,此外,一些涉案人员还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可以按照购买发票人的要求机打出单位名称,再用私刻的假公章盖上出票单位的印章。甚至还可以提供从网上查到的出票公司和开发票公司一致的对应票,克隆发票号码,在网上查询比对中不易甄别。犯罪集团对发票版面的改变也是及时作出反应,税务机关在定额发票上印上了中奖联,很快,在查获的假发票上同样印上了中奖涂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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