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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办案不如请司法人员吃饭

请律师办案不如请司法人员吃饭


谭敏涛


【全文】
  
  作者按语:对于此标题,我并不是深感这种现实的困惑,而是力促这种司法怪诞行为的减少和杜绝,当然,这种司法怪诞行为也并不会因为几篇文章的功效就可以消弭,而我也只是指出了现行司法实践中的乖戾行为,当然,这种乖戾行为只是少数,不管是于律师还是于法官而言,我们都深知,民众容不得司法人员的点滴枉法裁判和律师的一丝违法办案,但一些律师和司法人员却敢冒风险违法带案和裁判,不仅由一些律师和法官搭建成了一条刑事司法幕后交易之桥,而且,这种幕后交易暗含着对当事人司法信任的冲击,对司法威望的打击,毕竟,通过打点司法人员可以减刑或是免除刑罚的认知对于民众而言,永远都只是促使司法倒退的缘由。诚如梁慧星老师所言,每一个倒下的法官背后都站着一位律师,但愿,这种荒诞的司法现实可以扭转,请律师办案是当事人对律师的充分信任,而司法人员办案不会再与律师或是犯罪嫌疑人家属之间有什么幕后交易之嫌,或许,这样的目标太遥远,但我依然对此怀有莫大期许。

  
  刑事案件的司法审判因为关涉犯罪嫌疑人的生杀予夺,影响到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历来受到民众的强烈关注,并且,在前几年的冤假错案被媒体曝光后,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错案率受到了媒体和民众不遗余力的质疑和反思,但在反思过后,我们却依旧回到了原点,这个原点就是在影响性案件中,司法往往难以做到真正的独立和公正,如果不是媒体的介入,我们很难想象,许霆能从有期徒刑减为五年;我们很难设想,邓玉娇能缓刑回家;我们很难渴求,民警的刑讯逼供会被治罪,虽然这些案件的结果都不尽如人意,但是,更多的后怕容不得我们多想,更多的担忧促使我们必须做出改进和改革之举,由此,方可将媒体关注与否作为案件都能保证公正的常态。毕竟,媒体关注的案件十分有限,在新闻学的视角中,能成为媒体关注的案件势必具有潜在影响性,或是“蹊跷性”。我在此阐述的媒体关注案件是想指出,我们绝不能指望通过媒体的关注达到促使所有冤假错案都得以昭雪的目标,因为,一些案件难免或是势必进不了公众视野,哪怕现在的网络再为发达,民众的关注度总是有限,通过网络申诉和伸冤的案件可能先通过网络发酵,再通过纸媒的报道以期引得民众关注,但通过这样的渠道使得冤假错案得以昭雪的几率又有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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