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家梁剑兵等诸位博友因《锯箭与后半截》关于法律解释的讨论

  
  即使仅看结果,那邓贵大的行为是否强奸行为,也直接决定认定邓玉娇行为的性质这个必要性了。他不评这个,是一个完整的逻辑思维吗?

  
  宇宙 回应:

  
  哦,想起来了,当时有首“推坐歌”,邓贵大是和自家妹子推着玩的,劲大了些,邓玉娇有点“假想的防卫(相对于''''强奸''''说)”。邓玉娇防卫的,应该是自家哥哥手劲太大的玩笑,应该至多扇他两巴掌拉倒!

  
  邓家的选择无可厚非,在这样的一片天下,不那么选择还敢怎么着?以后被弄死了,被灭门了,官方都可以像血铅和疫苗两件事一样处理:没问题!

  
  不是有官方公布的自杀者“先砍断腿后割破动脉用魂魄举起尸体跳楼”--我夸张了一下--这样的自杀案例嘛。

  
  夜空下的绿叶 回应:

  
  判官说的很对,两个人的出发点不同,对于概念范围的涵盖也不一样。

  
  接判官的话,梁先生的意思是,假如两个人实行防卫行为,如果他是正当防卫,则是只有A,如果是防卫过当则是A+B。即防卫情况包括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当然,还有一种无限防卫)。

  
  但是按照龙城的意思,他把“防卫”应该占的位置换成了“正当防卫”。

  
  法家梁剑兵 回应:

  
  我的意思不是您理解的那样。

  
  我的意思是:犯罪就是恶,正当防卫就是善!

  
  秋水赋 回应:

  
  杰瑞,你是冤枉了梁先生。你看,梁先生现在讲的是——犯罪就是恶,正当防卫就是善。

  
  呵呵,当有人如龙城讲法律的时候,梁先生是不讲法律讲善恶的。

  
  先不管善不善,世上最恶的要算曼德拉了,犯了一辈子的法。

  
  呵呵,才从黑名单里出来好象,但不是好友,还是不能评。 [删]

  
  另外,对于判官和夜空下的绿叶讲的,出发点不同,对于概念范围的涵盖也不一样,我的感觉是可怕,法律概念呀,可以随便撮揉一样。

  
  其实龙城讲的很清楚了,首先看一个人的行为是不是防卫,符合哪一条款,在什么范围内是正当,超过这范围是不正当,哪些是特殊的等等。他还特意讲了防卫不是攻击的话。防卫,哪怕是假想防卫,都有一定的正当性,犯不犯罪,还得由法律来断,而由不了善恶这些理念。

  
  法家梁剑兵 回应: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