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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益梦想的破灭

  
  “其实,我们现在处理上访事件,采取的都是踢皮球的方式”,那位信访干部说:“人家来信访不理人家,人家上访,上级又在人家上访材料上加盖个戳给批转回来。批转回来后,还是没人处理。这样就使那些制造上访事端的官员胆子越来越大,进而继续制造上访事端,导致上访大军年年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我想成立一家上访评估事务所。”我对我的几个朋友们说:“这是一件于国于民都有益的好事,这也算是为政府分忧了。”

  
  可一位朋友说,你成立这样的事务所,不是商业经营行为,只能由民政局批准,可民政局对这种民间的社团组织是不会批准的。

  
  我说,依据相关法律,他们是应该批准的。

  
  那位朋友说,你忘了北京的一家公益组织就被迫以公司名义进行注册登记的事吗?再说你即使由民政局批准了,你的组织经费从哪里来?即使你个人或当事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愿意捐款给事务所,事务所敢不敢收?你就是敢收,你该不该报税?这个税率又是多少?

  
  我说,那好办,一切都按法律规定办,难道我诚心诚意地为社会无偿服务还有错?

  
  朋友笑了,说,比如有十个上访户找你,其中两个上访户通过你的评估,被认为没有上访理由或没有上访价值,他们被劝退了,而对其他八个上访户你评估结论是有上访理由和价值,那些上访户在上访时会拿着你的评估结论向政府说:你们看,人家评估公司都说我们上访有理,那政府会不会说你煽动上访。当地政府也许会理解你,假如你为一个外地上访户作了上访有理的评估之后,外地的政府会不会派公安机关来跨省抓捕你?

  
  这倒是个问题。我说,我只想为这个国家做好事,但决不想为做好事而让自己再次蒙冤。

  
  一位做律师的朋友说,你的善意我们都是能够理解的,可他们局外人就不一定理解了,包括那些找你评估的上访户,你作了上访理由不充分的评估后,他们说不定还会砸你的招牌呢!

  
  我说,我一是不收他们的钱,二是声明作出评估结论仅仅供他们参考,他们还会有什么可说的?还有,我们在接受评估材料之前可以声明,我们只对没有上访价值的上访户作出评估结论,对拿不准的上访材料不作评估结论,这样有关政府还有什么话可说?

  
  那位律师朋友笑道,你这是明显地暗示,以不作结论暗示上访户可以上访。你忘了李庄案中眨眼睛作伪证的故事吗?你的这种暗示比眨眼睛明显得多,那些没有得到评估结论的上访户一旦闹出什么事来,你仍然逃脱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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