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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评估审查制度探讨

节能减排评估审查制度探讨



政府·大学·企业相协调的模式

Discussion Energy-saving & Emission reduction system



of assessment review

程红丹


【摘要】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迫切需要。节能减排是一项全社会、各行业的系统工程,节能减排评估审查与环境影响评价的互动是节能减排的有效机制。因此,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大学为中心、企业协调配合的节能减排评估审查模式和机制,通过对利益各方的博弈分析,来推进节能减排的效果落实,为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关键词】节能减排;评估审查;博弈;政绩考核观
【全文】
  2007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制度。2008年4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2009年1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研讨会上再次强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是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能耗不合理增长的重要举措,急需按照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要求加快建立和实施这项制度;他还从前置性、简化程序、发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等三方面对建立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1]
  
  一、节能减排评估审查模式建立的必要性
  
  节能减排评估审查制度是加强固定资产项目用能管理,严把能源源头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重要战略部署及法规政策中的相关规定也对其实施给予了重要保障。节能减排评估审查制度的参与者是政府、中介组织和企业。同时,我国目前正处于既要加快发展工业化、推进城镇化,又要保护环境、改善生活环境的重要阶段。因此,如何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大学为中心以及企业协调配合的节能减排评估审查模式,通过对利益各方的博弈分析,将其落到实处,就尤为重要。
  
  政府主导、大学为中心以及企业相配合的节能减排评估审查模式的建立,有利于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在节能减排评估审查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以政策来规范大学和企业的行为,避免其弄虚作假,将节能减排评估审查的效果真正贯彻到日常活动中。大学为中心的节能减排评估机构的建立,能够有效地保障节能减排评估的质量和政府审查的效果,充分发挥国民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体现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哲学思想。企业是节能减排评估审查的对象,他的协调和配合对于节能减排长远效果的实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政府、大学和企业是一条利益链条上的相关主体,他们只有相互配合协调,才能保障节能减排评估审查的效果,才能达到节能减排的长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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