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增加投入,并制定一系列对个人、私营企业发展可再生能源项正目的优惠扶持政策。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大都属于高新技术项目,注入资金量很大,而且存在较大开发和市场风险。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加大财政拨款力度,加大信贷规模,激励融资和利用外资措施,支持其研究开发。据其发展纲要和规划目标,以及应用前景和获利能力,制定相应的财政、投资、信贷、税收和价格等方面的政策。为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需要实施包括减免税收、价格补贴、低息贷款、信贷担保等一系列经济激励政策。与此同时,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标准和规范,严格立法,保障其研究开发的外部环境条件。
(三)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
政府应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对农村能源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各级政府、企业、应增强对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和发展的深远意义的认识。对于已经成熟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如沼气)要加大推广力度和技术服务力度,让8亿农村农民真掌握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更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农村能源事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再次,农村能源建设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面向广大农民,普及宣传农村能源科学知识,提高节能环保意识,增强农村能源自给能力,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质量。
(四) 因地制宜地提高农村能源建设能力
首先,根据自然、经济、地理状况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各地区不同的情况,分别走不同的能源技术模式路线。进一步明确农村能源建设目标和重点,做好农村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其次,农村能源建设要服务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大力推广以沼气为纽带,以太阳能为动力的种植业、养殖业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价格,增加农民收入。
再次,开展农村能源职业技能培训,实行职业准入制度,从事农村能源建设的施工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建设任务与持证技术人员数量要相匹配,确保农村能源项目建设质量。实行法制化制度化管理,规模较大的农村能源项目,要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五)健全和完善技术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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