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缅怀张潮生律师

缅怀张潮生律师


许彦庭


【全文】
  
  张潮生律师何许人也,相信知道的人不会很多,而且恐怕随着时间的流逝知道的人会越来越少,因为张律师已经去世,剩下这个他曾经的同事,对着羊城三月习习的凉风,思绪万千。

  
  一时间竟不知从何说起,与张律师曾同事七、八年,至今仍清楚的记得律师生涯的第一个案子就是他带着我办的,因此他应该算是我师傅,虽然没有正式的拜师仪式。只是说来惭愧,这个师傅的一些东西至今我这个徒弟都做不到,这应该也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吧,我想。毕竟逝者已矣,生者所说所写都不过是寄托自己的思念和表达自己的思想而已。

  
  张律师六十年代出生于南方一个城市的老城区,按今天的眼光看来应该算是贫民区了,没怎么好好上过学,当过工人,跟着别人跑过货运,后来自学拿到了大专文凭,并考到了律师资格。

  
  认识他是在1998年,印象中,那是中国的律师界生机萌动的时期,各种新的思想和实践正不断涌现。

  
  张律师当时做刑事案件比较多,1997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第一次有了“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有权聘请律师”、“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等等这样的提法,这部新刑事诉讼法相信曾燃起不少法律人心中的希望,而张律师是我见过的最为欢欣鼓舞的一位。

  
  不仅为之鼓舞,张律师更努力身体力行。曾有数次,跟他到看守所会见被告,看守所派个人抬个凳子坐在会见室门口,名为“戒护”,每次张律师都会为这个与看守所人员争得面红耳赤,会见往往无法进行下去,而张律师也往往在出来看守所后就直奔公安局,找主管局长交涉。又有数次,为了会见嫌疑人填的表的名称为“审批表”,张律师与公安和检察数个来回交涉,最终去掉了审批字样,只因为法律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不须侦查机关的批准。其他如庭审时要求去除被告人的手铐、看守所里厉声制止要求被告人蹲下抱头的看守民警,等等等等,我在跟他办案的过程中都是屡见不鲜。

  
  我不知道他的信心和勇气从何而来,或许与他当时的“国有”身份多少有点关系,又或许与他出生在一个打倒一切权威的时代、成长在贫民区、命运坎坷、阅历丰富有关系,但依然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一个成长于毫无法律可言的混乱时代的“半路出家”的律师何以能够对“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有如此坚定的信念而且付诸行动,在家长制的社会里谁都知道挑战家长的权威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张律师完全可以选择一种更“水乳交融”得多的活法,而不用这么到处得罪人。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本为人性,而非知识,知识学太多了反倒容易丢了人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