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角色再拷问
张千帆;周泽;刘波
【全文】
曾经有一段时间,律师在中国人、尤其是中国年轻人的心目中拥有一幅正面美好的形象。他们一手持盾,捍卫当事人的权利,一手持剑,与强大的政府机构或者私人抗争,维护公平与正义。他们曾象征一种新的力量,有望把这个国家拉出它昔日混乱而丑恶的泥潭。
“文革”结束后律师在审判“四人帮”法庭上的出场,以及他们不受政治束缚的大胆辩护,在许多人心中重新燃起了对中国社会法治化的期望。在那之后的时代里,中国的律师群体逐渐变得成熟而健全起来。他们的良好形象在一些来自中国香港与美国的影视剧中得到巩固,这些胸怀正义、思维敏捷、言辞锋利、行事干练的人士和他们的职业成为年轻人羡慕的对象。在中国比较开明和西方化的法学院里,学生对于《刺杀肯尼迪》之类的影片赞不绝口,那位不惧强权、勇揭黑幕的美国律师塑造了他们对于自身未来职业角色的期望。正当中国的法律人如饥似渴地从欧美的法学界获取营养,试图以来自西方的范畴、概念与规则重新塑造中国的司法体系之时,律师也被视为一种能够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力量。
然而,在最近的几年里,这一切随着日益庞大的国家权利与无孔不入的商业逻辑的结合而走向终结。我们虽然难以判断这个趋势始于何时,但我们已经清晰地看到了它给社会文化与民众心理带来的冲击。太多的丑恶事件、一种不良的格局与体制的太久拖延,似乎令民众对于司法体系乃至这个体系中的从业者都丧失了信心,鄙视与嘲讽取代了希望与梦想。
逐渐地,套在律师头上的光环开始变得黯淡,在许多公众看来,他们甚至成了为虎作伥的罪恶之徒。泛滥的政府力量对民众权利的侵犯激起了普遍的怨恨,严重的贫富差距使社会底层感到莫大的失落与愤懑,一些地方混乱的社会秩序与犯罪的猖獗令民众深受其害,当一些律师与民众眼中的“恶棍”站在一起,从事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这一正常的工作时,他们的身上便也沾染了污迹,无奈地承受人们对于专权、贪腐与社会不公的种种不满。
在“李庄案”等事件的影响下,中国律师遭遇了一场整体性的声誉危机。而此前对于中国法治进步一向有良性作用的媒体,则在此时或多或少地扮演了某种推波助澜的角色。一些人公然违反“无罪推定”的精神,将当事人指责为“无良律师”与讼棍。于是,夹在强大的公权力束缚与民众怨恨之间的律师,开始变得彷徨四顾,无所适从。他们的棱角被磨平,斗志被击溃,社会功能被消解,不再像是勇士,而似乎变成蝇营狗苟的卑微之徒,不再像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而似乎在与权力与现实的妥协中变得晦暗与平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