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据卫生部3月17日20时20分提供的信息称,为明确疫苗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该部于2008年11月协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所谓的“高温暴露”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乙肝疫苗依法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07年11月在对疫苗进行例行检查时,也抽检了所谓的“高温暴露”流感疫苗,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既然国家权威机构对“高温暴露”的流感疫苗检测全部合格,那么又怎会导致“近百名儿童注射后或死或残”?到底是谁在说假话?如果是政府,为什么置近百名儿童的生死于不顾?如今问题曝光了,是怕担责还是推责,抑或是怕自己头上的乌纱丢掉?难道人的生命还没有一顶“乌纱“重要?如果是记者报道不实,为何会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引起公众强烈共鸣?问题“疫苗”的背后不知隐藏着多大的“漏洞”。
据此,有专家指出,正常情况下使用合格疫苗接种出现不良反应的几率很小,不到百万分之一。但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接种某一种疫苗的人群出现聚集性的疑似异常反应或疑似异常反应显著增加,提示疫苗质量可能出现问题。据知,2005年安徽发生过“百余学生接种疫苗出现异常”的事件。
对问题的回避按说不应该是政府所为,应该尽早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症结,给受害者家属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交代。然而此事发生后,政府不但不给受害者家属一个说法,反而还指责记者“报道不实”,法院不敢对此立案,这种现象正常吗?
山西省疾控中心违背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撤消生物制品配送站,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并将该中心交给“卫生部部属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市场经营。而事实上,该公司提供的“疫苗”出现了问题,造成对儿童生命的伤害以及致死,作为家长,起诉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孩子讨一个说法难道有错吗?为什么法院不敢立案?究竟是害怕还是庇护?
因为问题“疫苗”危及了儿童的生命,山西省疾控中心和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有责任的。据报道称,该疾控中心二类疫苗的经营权“承包费用”为每年380万元。3年来山西省注射该公司疫苗达3000万人次,到底隐藏了多少病例,还需要对所有注射疫苗的儿童进行普查。另据悉,山西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已提前退休并出国旅游,至今尚未回国。这意味着什么?如此严重的问题难道政府毫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