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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中国大学的“博洛尼亚进程”

  
  《博洛尼亚宣言》要求:第一,建立完善的学分转换体系。这是大学联盟的基石,也是保证学生成为高水平人才的首要条件,每个学生都具有享有课程学习的主动权,学生可以在缔结契约的任何大学内自由选课、学习,学生修得的学分将在缔结契约的所有大学内无条件获得承认。

  
  第二,克服人员流动的一切障碍。这包括教师的流动,也包括学生的流动。教师和学术人员工作的地点和方式不再局限于某一个高校内,他们可以根据需要相互聘任,以最大限度满足学生成才的需要。学生也可以自由流动,只要学生认为对自己成人成才有利,就可以优先选择自己喜欢的教师和地方上课。

  
  第三,确保教育质量,建立科学评价标准。欧洲在推进博洛尼亚进程的过程中也非常关注高等教育质量,并把它看成是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的核心问题,所有参与进程的国家都按照博洛尼亚进程的要求,扎实推进高校的内部和外部质量保障工作。

  
  第四,积极促进高等教育全面合作。《博洛尼亚宣言》旨在推动缔约国教育改革,为使欧洲高校具有全球范围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博洛尼亚进程积极促进全方位的教育合作。到目前为止,已经有46个国家加入了博洛尼亚进程,欧洲高等教育合作区基本形成。

  
  那么,我国大学的“博洛尼亚进程”该如何推进呢?

  
  首先,推进实质合作,需要进行畅通的交流和磋商,这就要求形成一个常设机构或者健全的磋商机制,如博洛尼亚进程有每两年的部长级峰会,从《博洛尼亚宣言》签署,到现在已经召开了多次部长级会议,合作的内容逐步完善,进程稳步推进,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大学受到了博洛尼亚进程的影响,把一些本没有可能的事情变为了现实。还比如清华等组成的低碳能源大学联盟,设立专门办公室、专家指导委员会推进合作工作等。

  
  其次,保障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博洛尼亚进程以学分互认、学生流动、知识共享等灵活的形式,使高等教育突破了传统体制、学校范围和国家界限,为培养出优秀人才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优越条件,这一切都是以大学具有高度的办学自主权,排除一切体制因素障碍为保证的。如果在大学联盟的过程中,不能突破体制束缚、围墙限制,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也许让结盟落空。

  
  另外,大学联盟的最终目的是培养高水平的人才,因此,就必须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令人欣喜的这几年,这一观念正在受到教育行政部门重视,有意识地强化“一切为学生”的理念,北京等地也正在酝酿按学分收费,实行弹性学制、学生跨校选课等。北大等组成的“九校联盟”也在思考学分互换计划,跨学校选课、学习逐渐会变成可能,让学生用一张“录取通知书”享受多所大学的教育会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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