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选举平等为何重要?其实,在过去的若干年内,也有不少人呼吁废除四分之一条款,其根据就是它违反选举平等原则。但选举为何应该平等?这些人却很少去追问。他们只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和强调平等原则,不曾提供任何论证。至多也是说,人生来就是自由平等的。但铁的事实是,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尽管说这些话的人并无恶意,但人类的幸福并不需要建立在谎言之上。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应该是平等的,每个人只应算作一,无人可以算作多于一,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感受幸福的平等能力,都对幸福有平等的渴望;对于某行为是否促进幸福,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判断能力。一句话,政治权利之所以应该是平等的,因为每个人都只有一颗用来感受苦乐的心灵和用来判断苦乐的脑袋。因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应被排除于选举权,除此之外,每个人都应拥有平等的选举权,都应在政治过程中得到平等的代表。因此,不仅城乡应该同权;那些刑事犯,也不应被剥夺选举权利(投票方式可以是邮寄):这种剥夺不仅违反选举平等的理据,而且只能更让他们确信:正常的社会规则不适用于他们。但和通常的规则不同,军人应不应享有选举权,因为军人只应服从于政治,而不应进入政治;因为军人极易被政治过程中的力量利用,也极易利用这些政治力量。
五
回过头来,该如何看待过去的1/8和1/4条款呢?很少有人否定平等原则本身,但却有不少人认为,当时的1/8和1/4条款是合理的,现在废除1/4条款也是合理的。这种庸俗的折中论,是丧失原则的论调:在无原则的人的眼中,一切都是同等合理,但又同等不合理。根据平等原则的理据,1/8和1/4的条款,无疑是错误的,它是邪恶利益和成见的体现。当然,这些邪恶利益和成见,也自有堂皇的理论来妆扮。此即国情论和素质论。国情论认为,中国农村人太多,若城乡同权,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可能成为农民代表大会,这不利于我国的工业化、现代化或城市化。这个说法有两个问题:第一,它假定,农民会反对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这个说法只是一种臆想,难以成立;第二,这种说法本身根本无视多数人民的意愿,单方面认定中国应该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不仅如此,它可能还单方面地确定了具体的“化”的方式;它让少数人掌握和决定多数人的命运,这些思维无疑是与民主相左的。在农民人口占多数的国度内,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农民代表大会,才真正是应该的,表明了这里的民主是名副其实的,这其中的道理,正如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主要由中国人组成,而非外国人组成,一样简单。素质论认为,农民素质低,不关心公共事务,无经验。这些老掉牙的陈词滥调,不仅在理论上不成立,而且早已被现实击得粉碎,它只能彰显言说者的胆怯和虚伪。政治的主要问题无关乎素质,它主要涉及利害苦乐;在这些问题上,唯独每个人自己才是唯一合适的判断者:什么合乎农民利益,什么是农民的苦乐,农民的心灵要比达官贵人敏锐地多,后者经常麻木不仁;农民的判断要比达官贵人英明地多。这里的“经验”,也是含义不清的词语,它丝毫不曾表明经验的内容——而这才是真正相关的因素:一个老练的政客的经验很可能要比一个农民的经验丰富的多,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也比后者要坏的多、不可信的多;再说了,经验是在实践中获得的,根本不给农民平等的实践机会,却又埋怨他们无经验,这岂非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