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社会各界对该宪法行动的最大反应,就是无反应:除了知识界的零星评说之外,在直接当事人即农村人和城市人那里,它不曾引发任何波澜。表面上看,这是何其巨大的宪法行动、甚至是宪法革命!西方自由国,每一次选举权的重大变更 ,无不与漫长的社会动员、动荡甚至流血相伴随;而从规模上说,我国的赋予农村人和城市人平等选举权的宪法行动,可以说,远大于现代已降世上任何的政治行动。但,这项宪法行动,对当事人即农村人和城市人来说,竟形同于无:尤其是,农村人,对如此慷慨、如此巨大的免费馅饼,竟丝毫不表感恩之情。对这项行动的倡议者和实施者来说,这是何等冷酷的讽刺?其实,这一切都见怪不怪:天下无免费的馅饼,因此,如此馅饼,本身就值得怀疑。对世间万物,最简单的划分法是把它分成真假,选举也不例外。凡所谓的选举结果实质上与所谓的选举过程尤其是多数选举人的意志无关的选举,是假选举。反之,则是真选举。假选举可以比真选举更热闹。真之为真,关键在于它是自由的:自由选举通常要求选举人和候选人间的充分和自由的交流,要求秘密投票,要求竞选。因为选举不自由,它是不真实的;因为它是不真实的,所以,平等与否也就无关紧要。就此来说,自由先于平等,但实际上,选举之所以不自由,还是因为某些强势阶层的邪恶利益和特权的操纵,也即因为实践操作中的不平等。就此来说,真正的选举平等要求选举自由,此也即平等到底便是自由。因为不曾在实践中真诚地兑现平等的承诺,于是便产生了不自由和不真实的选举,于是1/8、1/4还是城乡同权都无所谓:它可以被慷慨施舍;被施舍者也不会领情:这馅饼只是画饼而已,就是把1/4修改成40000/1,也不会有任何不同:它不仅不会像某些学者说的那样,具有象征意义;它甚至是对农村人的侮辱。于是便自然可以理解,社会各界尤其是当事人的“无反应”:谁都没把它当回事。于是,便有人很郑重地反对城乡同权;他们主张说,先别奢谈什么城乡同权,先把1/4落实了再说。那么,问题是,在选举的真实性依然成问题的前提下,城乡同权是否有意义?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