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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古镇、古村旅游环境教育问题研究

  发展旅游业能够促进当地经济的良性循环,使其保存、保护下来,并且被发掘出珍贵的历史价值、新的旅游价值、经济价值和教育价值。表面上看来有正确的主题指导,立法保护以及明确的价值所在,发展旅游是对所剩不多的古城、古镇、古村及时抢救和保护的一种最佳方式,
  
  但实际情况不容乐观。立法目的与实施效果差距甚大,立法的全面性不等于法律实施的全面性。仅仅依靠法律手段不可完全解决古城保护问题。以笔者最近去过的湘西凤凰古城为例。
  
  2004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颁布也为凤凰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规范。条例规定:“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改建、维修,其建筑形式、体量、色调必须保持明清时期的布局和风貌。建筑物高度必须控制在两层以下,一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三米,两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五点六米,色调控制为黑、白、灰及灰褐色、原木色。风貌协调区内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其建筑形式应为青瓦面坡屋顶,高度控制在两层以内,两层檐口高度不超过六米,色调、体量和建筑风格应当与核心保护区风貌相协调。区域控制区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其建筑形式必须与古城风貌相协调,建筑高度控制在三层以内,三层檐口高度不超过八点五米。”
  
  去年全球共有420万人次爬山涉水,来到这个“梦里故乡”,追寻心灵的家园。文化人向往的凤凰,已成为天下人向往的凤凰。2007年凤凰县全年累计接待游客43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7亿元,门票收入1.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9%、57.1%、57.2%。2007年到凤凰旅游的国外、境外游客达到6.1万人次,比2006年增加2.6万人,增长达到74%。短短6年,旅游人数、旅游综合收入增长60倍。凤凰一跃进入中国旅游十强县。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引进战略投资者激活旅游资源。不少游客朝思暮想的“朝圣”之地。凤凰旅游发展前景令人怦然心动:5年后,预计旅游人次将达800万,门票收入将达3亿元,旅游综合收入将达40亿元。
  
  在巨大的经济收益背后是古城特有的文明的没落。
  
  沱江和两岸的吊脚楼可以说是凤凰文化的源泉和灵魂,多少人看了沈从文的《边城》梦想靠在吱呀作响的纯木质吊脚楼上,看着清澈见底的沱江和偶尔飘过的一叶扁舟,听着船公的号子感受历史深处的宁静……
  
  其实城内新老建筑交织在一起,大量的新建筑无论风格、颜色、外观都没有老城的原味,夹杂在老建筑中间显得格格不入,很不协调,严重影响了传统历史街区的景观风貌。沱江两岸吊脚楼是用仿木的水泥柱支撑,江边的栏杆也是用水泥铸成的原木形状,城内路灯采用欧式风格,看似古朴实际不伦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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