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映像馆徽州》一书为了叙述的方便, 把古城、古村镇、以及古镇统称为古镇。古镇一般都经历了由繁华到衰败的过程。古镇建成初期,往往是该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但由于社会变革日渐沉寂。
平遥古城、丽江古城、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先后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我国也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纳入了遗产保护范围。古城、古镇、古村通常地处于偏僻远离城市的的地方、因遭受岁月无情侵蚀,正渐渐凋敝失去其原貌。近十几年以来,我国古城、古镇、古村旅游逐渐兴起,作为一种全新的旅游方式受到越来越多游客的追捧。从西递、宏村、同里、乌镇到山西平遥古城、江西婺源、到湘西凤凰古城、云南丽江等古城、古镇、古村,都成为中外热爱大自然、渴望返璞归真的人们追逐的对象。
(四)法律规制的不足与环境教育的弥补作用
以保护为主、旅游开发为辅,以旅游促保护应是古城镇旅游开发的主题[4]。就全世界而言,立法保护的文物古迹的内容和范围在不断扩大。大体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对重要的、单个的文物古迹对象的保护;第二个阶段是扩大到对文物古迹对象周边环境的保护;第三个阶段则是扩大到对历史街区、历史区域乃至某个古城镇的完整保护。
20世纪以来,欧洲出现了保护历史城区的热潮。国际组织制定了很多宪章和建议,其中最早的一部是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学会在雅典举行现代建筑国际会议(简称CIAM)时通过的一项文件,即后来著名的《雅曲宪章》。此后,这一文件多少年来一直是欧美高等建筑教育的指针。其他的国际法规还有《马丘比丘宪章》、《佛罗伦萨宪章》、《华盛顿宪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下属组织制定的《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征的建议》《关于保护受到公共或私人工程危害的文化财产的建议》《威尼斯宪章》、《内罗毕建议》。 其中最著名的是《威尼斯宪章》、《内罗毕建议》和《华盛顿宪章》。
我国虽然没有统一的古城保护法,但是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地方条例的方式,我国的古城保护立法已经非常全面。其中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指导,北京、山东、浙江、福州、广州、河南、长沙、西安、银川、昆明、平遥等省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建筑保护条例》和《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真名村保护条例》相继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