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史怀哲的“敬畏生命”理论
史怀哲提出了“敬畏生命”的理论。他认为有道德的人应该把所有动物都视为他的同胞,把所有神圣的生命都视为自己的同伴,并尽其所能去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生命。他曾提出“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秘密,我们与自然的生命密切相关。任何生命都有价值,我们和它不可分割。”在他看来,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没有高低贵贱的等级之分。人类应当把植物和动物的生命看得与人的生命同样神圣。人类应当生命保持敏锐的感受性,是要去体验和同情其他生命,“尽其所能,在各种场合为所有的生命谋福利”。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避免随意地,麻木不仁地伤害和毁灭其他生命。史怀哲对敬畏生命的伦理充满信心,“人们曾认为那种把黑人视为人,并要求人道地对待他们的观念是荒谬的,但是,这种曾被认为是荒谬的想法,现在已变成真理。今天,坚称敬畏每一种生命形式是合理的伦理体系的严肃要求,被认为是夸大其词。但总有一天,人们会感到惊奇:人类竟然要花如此长的时间才认识到,轻率地伤害生命与真正的伦理是格格不入的。”!
(三)边沁、劳伦斯的伦理学思想
在近代西方,18世纪的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第一个自觉明确地把道德关怀用到动物身上。他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伦理原则引入到动物界。他在《道德与立法原理》一书中明确提出,一个行为对错取决于它所带来快乐或痛苦的多少;动物也能够感受苦乐,在判断一个人行为的对错时,必须动物的苦乐也考虑进去。同时,边沁反对以是否具有“推理或说话的能力”来作区别人和其他生命形式的标准。同时代的人道主义者劳伦斯在其著作《关于马与人对牲畜的道德义务的哲学论文》中,第一次系统地批驳了笛卡尔关于“动物是供人类使用,为人类的目的服的存在物”的观点。他认为生命与情感是拥有权利的必要条件;牲畜因此具有命和情感,因而牲畜也应拥有权利。
综上所述,我国在对动物福利的立法中,应该把尊重动物生命,体现对生命的伦理关怀,保护动物,反对虐待动物作为指导思想。将这一指导思想贯彻到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去,修改和完善我国有关动物福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使之更能体现对动物的身体、精神、心理诸方面完全健康状态的人道关怀。
三、加强人文伦理培养——实施动物福利法必然选择
黑熊被硫酸泼面,老虎被拔光牙齿,数万宠物狗被实施“忍气吞声术”残忍地割去声带,牛在屠宰前被灌进上百斤污水,猫被主人为满足其好奇心塞进微波炉,小狗被火烤……可以说,这已经不是对动物需求的消极漠视,而是积极迫害了。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我国公民的伦理倒退。伦理倒退将是动物福利法顺利实施的一大障碍。史怀哲在他的著名论著《敬畏生命》中曾写道,“人越是敬畏自然的生命,也就越敬畏精神生命”。他还说:“人连对动物、植物的生命都要敬畏,难道能不敬畏人的生命吗?”这些话也可以理解为:一个从小就不懂得敬畏动物生命的人,他长大后也就不会敬畏人的生命。具体到动物身上,一个国家的国民对待动物态度如何,在某种程度上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现行中学生物课本写道:“取一只活青蛙,剖开它的体腔,看看它的内部构造??”在老师的鼓励和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在实验课上,拿着刀子把一只只青蛙或小兔子活生生地开胸剖肚,看它们五脏的位置,看它们神经的跳动、血怎样流动、肌肉怎样颤抖等等。有专家建议修改甚至取消这种让学生学习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怎样痛楚万状地死在自己手里的课程。这不是说不能用动物进行必要的实验,而是反对现实中大量重复的和不必要的动物实验。某些残酷的动物实验对培养美好心灵并无益处。全人类都要要理智地认识和理解人与动物的关系。人与动物应该是和睦共处的好邻居,而不是弱肉强食的天敌。假如真有那么一天,地球上只剩下人类这一物种,那它末日恐怕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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