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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领导干部 “减负”,善莫大焉

  

  再次,领导干部的很多“负”成本太大,负作用太大。如几大班子的负责人分工到上级机关跑项目,跑资金,到外地招商引资等。然而,要跑到项目,跑到资金,招到商,引到资,完成预定的获取相应项目、资金及招商引资指标的任务,通常要采取请客送礼,拉关系,走后门,甚至行贿受贿等手段打通关节,方能达到目的。很显然,领导干部这样做,不仅要花费相应地方政府、部门的大量金钱成本,还可能腐蚀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的一大批公职人员或非公职人员。而且,领导干部在此种“履负”(完成组织交给自己的跑项目、跑资金、招商引资等任务)过程中,自己也可能被腐蚀(被他人或被自己腐蚀)。


  

  此外,领导干部负担太重,应酬太多,不利于其素质的提高和领导水平的改进、提升。现代社会是一个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知识不断更新的社会,从而对于全体国民,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应该是一个学习型社会。作为担负治国理政职责的领导干部,如果成天忙于应酬,将自己陷于文山会海、觥筹交错之中,不读书学习,其知识就不可能得到更新,其素质就不可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在网络和平面媒体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某些领导干部讲出一些“雷人”的话语,做出一些“雷人”的行为。为什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成天忙于应酬,不读书学习所致。


  

  最后,“减负”对于领导干部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的家庭生活也是非常必要的,领导干部也是人,与普通人一样,他们同样应有休闲、娱乐、旅游和满足自己一定个人爱好(如琴、棋书、画、诗词或某种体育活动等)的权利,这些权利应认为也是人权的组成部分,同样有履行丈夫、妻子、为人父母、为人子女义务的义务,这些义务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领导干部在履职期间,可能要牺牲一些个人休息及家庭生活时间,这在很多情况下是必要的。但我们不能要求我们的每个领导干部都像温家宝总理一样,把自己完全变成“公共财产”。温总理25年放弃节假日,连续8年未与家人一起过春节,这虽然非常可贵、可敬,但这也应该只是特例。在国外,一般领导干部,甚至总统、总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坚持正常上下班,正常休假。这些领导干部治国理政,其政绩也有很不错的。


  

  综上可见,为领导干部“减负”不仅具有重要性,而且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我们的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给领导干部“减负”,使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所谓“有所为”,就是要扎扎实实做实事,通过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促进本地本部门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让所在区域的老百姓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所谓“有所不为”,就是不要为了制造本地区本部门的“政绩”,去做那些违反自然规律、违反经济规律,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和公民自由,让老百姓不高兴,甚至痛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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