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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领导干部 “减负”,善莫大焉

给领导干部 “减负”,善莫大焉


姜明安


【全文】
  

  近年来,广州、上海、浙江等地出台了多项有关为领导干部“减负”的文件。这些文件涉及的“减负”内容多种多样,其主要者有:(一)减会。即减少领导干部的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必须开的会议尽量压缩会议时间,减少领导干部出席的人数,精简领导干部讲话的内容;(二)减文。即减少呈送领导干部的文件,严格控制印发、报送领导干部传阅、审核、批示、督办的文件和相关材料,必须呈送领导干部的文件,应尽量简洁、精练;(三)减应酬。即减少领导干部的各种应酬,如接待上级机关各种检查、视察的迎来送往,出席下级部门各种活动、庆典的剪彩、祝贺,参加年终岁末的各种“攻关性、礼节性拜年”、“送温暖”等;(四)减任务摊派。即减少对领导干部的各种非其本职工作的任务摊派,如包片(一定建设项目涉及的拆迁区域)完成拆迁任务、包户落实计划生育指标、定期限完成一定招商引资额度、包区(如若干乡、镇、村等)落实一定面积的规模种植、规模养殖任务,等等。


  

  各地发文为领导干部“减负”(实际上,发文为领导干部“减负”的不只是地方,中央亦曾多次发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精文、减会、减少应酬,为领导干部“减负”),其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首先,领导干部是主管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全局性工作的,他(她)们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涉及该地区、部门的方向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进行思考。如果他(她)们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应付文山会海,用于各种应酬,其就不可能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思考相应地区、部门方向性的重大问题,从而难于对这些问题做出慎重的科学决策。


  

  其次,领导干部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公权力的代表,他(她)们的行为方式直接决定该地区、部门的政策导向和治理模式。如果领导干部的“负”过重、过分,偏离其法定职责、职权、职能,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干预市场、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干预农民的种养等农事,干预公民个人的私人事务,如超越本职工作去招商引资、去为企业的产、供、销奔走呼号,去劝说,甚至强迫农民搞某种农作物的规模种植、某种水产品的规模养殖,等等,就可能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经营自主权和自由,其辖区内的人民群众不仅不会对其忙和累领情,反而可能对其心生怨意,其超负荷工作不仅不能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反而可能窒息当地经济的活力。退一步讲,你如此积极、热心地“履负”、忙碌,也可能把当地经济突击抓上去了。然而,任何人的时间和精力终究是有限的,领导干部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到抓经济上去了,那就必然会忽视当地社会事业,如教育、文化、卫生、环境、生态保护等,从而严重影响这些事业的发展,违背科学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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