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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博客针对他人留言及观点整理集

  
  14、

  
  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各部门职权配置的重新分配工程,不光得有立法上的修正,更得有实践中的试点,亦应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界人士的关注和关心。青少年犯罪率呈现扩大化的趋势足以让我们沉思:有多少青少年犯罪是一时之误酿成了终生悔恨,一个小错发展成犯罪,一个轻罪酝酿成了重罪。对于青少年轻罪的宽恕和谅解从而不让他们终生背上“有罪”的被他人另眼相看的包袱,无疑有利于青少年心智的健全和思想认知的提升,对于此制度的尽快贯彻落实,我坚决拥护,并希冀尽快以试点化的成功经验将其通过立法的方式形成规范,从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成才助一臂之力。

  
  15、

  
  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领导之间的政绩纷争,相关单位之间的冲突显现,上海,中国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城市,出现不把孩子前途当回事的窘境,到底是谁的原因造成?是原先的政策制定者吗?是现在的政策限定者吗?是那些对政府信以为真的引进人才吗?还是我们这个国家本身就缺乏对国民深切的人文关怀和纯真的民本关爱。

  
  上海的乌云遮满天,不是因为天要降雨,而是不公不正之声响彻天际。

  
  16、

  
  律师假如代表正义,检察官假如亦代表正义,那么法院的审判关乎什么?现在“李庄案”想必已经解禁,我们可以谈论关于“李庄案”的是是非非,可以探究“李庄案”的前因后果,可以思索“李庄案”的社会影响,可以明证“李庄案”的政治操控,可以让“李庄案”不仅仅关乎一位律师的命运,更是千万中国律师及中国民众合法权益保障的基石。修改了刑法306条,如果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还认为律师妨碍了其顺利办案,阻碍了其违法办案,限制了其公权力行使,那会不会再整出个专门条款来针对律师。由LZ案牵涉出对于刑法法条的司法解释,但是,根植于中国法治土壤的并不是法条的问题,而是体制以及有关人员法律的执行困境问题。刚刚尘埃未落定的LZ,那明天呢?那一位公民会成为我们法治的牺牲品呢?

  
  17、

  
  本是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所致,却将开设私利网吧作为罪恶根源,要是网吧被公立,那谁能保证公立网吧能杜绝“罪恶”呢?谁能保证公立网吧的财政支出呢?谁能保证公立网吧的监管得力呢?看来,媒体对于一些政协委员提案的报道彰显了我们的委员们提案水平其实还不如一些老百姓的认识水平,但他们的身份却有着政协委员的光坏,怪不得能提出中看不中用的提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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