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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博客针对他人留言及观点整理集

  
  9、

  
  政府不能在任何行政行为中获益,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而我们的房价中到底有多少贡献给了政府,这才是我们考虑的根本,不是说房价一个劲的上涨就是对,而是说,这个上涨劲头一直由政府把关。就如男足一样,几十年了,原来全国球迷一直被骗,只到现在才醒悟,当回头看房价,原来我们一直也被骗,原来地方政府就是房价上涨的帮凶。

  
  10、

  
  政府是最不创造生产力的部门,如果让政府再办企业,那能不创造生产力吗?因为举国就这一家企业,关系百姓基本和切身利益的服务和产品只能由国企提供,那么国企还能不成为大企业吗?国企还能不成为500强吗?

  
  因为以前做的少,所以做了一点点,就被民众热烈拥戴。

  
  其实,我们的民众很知足,国家不问我要农业税,现在还给我发补贴,那不是很好么。?

  
  可是,理在于,本身农民就在为这个国家做出无比巨大的贡献,可是,改革的春风依旧只在城市刮,永远难以让农村沐浴到改革的温暖。

  
  现在是该重视社会公平的时候了,在起点不公平的竞争社会,谁能竞争得过哪些先天具有优势的强权者呢?政府要做的就是善待这个国家为国家做出莫大贡献,但是国家很少对他们进行投入的农民,唯此,中国才有期望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11、

  
  以前听说过地方企业买通法院拿回案件管辖权,但具体不知因何缘由,现在略知一二。对于擅自修改合同,欺骗法院的,是否构成犯罪,限于罪刑法定,的确不能以刑罚治罪。但是,当事人怎么胆敢修改合同以此拿回管辖权呢?是不是司法人员也充当了保护伞,再者,等到案件审理时,地方法院给地方企业以优待,这样的司法谈何让民信任。而参与其间的律师要是出了这样的“好主意”,我想,这位律师不仅不合格,而且还涉嫌违反律师职业纪律及道德,理应给予处罚。

  
  12、

  
  司法的正义防线被攻破,让律师伤心欲绝。

  
  该公正的案件不公正,该支持的诉求不支持。

  
  当事人不仅埋怨律师,更对我国司法不信任。

  
  年年的最高法院报告通过率屡创新低可能就是明证,但是,作为普通百姓而言,我们能做什么呢?

  
  13、

  
  一位律师不能代表中国律师,但是违法对律师代理案件进行限制和打压的举动难道仅仅影响一位律师的职业前景吗?一位律师是不能代表所有律师,但是,一位公民的权益被侵害,这个公民首先享有公民权,再谈他作为律师的权益保障,连公民权利都保护不了的社会,我们还谈何保护律师权益呢?李庄首先是位公民,而后才是律师,这样的逻辑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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