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最后一点,即从春秋史的结果看,齐国姜姓被陈姓取代,三晋分家,即在春秋的历史中,只有秦国和楚国的实力没有受到损害,虽然他们也有内部的权力斗争。在笔者看来,在当时的实际情形中,如果不是中央集权的加强,就是家臣篡夺国君的权力,要不出现陈氏齐国,要不出现三家分晋的问题;对于楚国与秦国而言,他们完成的使命仅仅是剥夺家臣的权利,排除了家臣对自己的威胁。一句话,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只有加强中央集权才能维持自己,当内部敌人消灭后,战国时期就开始了,新的一轮战争虽然属于国家之间的战争,在性质上却与春秋史的一样,造就整个帝国的中央集权,从此这种机制就在中国茁壮成长!
如果将西周时考虑在内,我们还可以发现,西周晚期的厉王、宣王、幽王就已经开始这个主题了,只是在完成的过程中失败了,导致西周结束,东周开始!然而东周与西周去截然相反的形势,周王朝不可能在完成这样的使命,但这些诸侯国相当于一个个国家,就必须分步骤完成,春秋完成一部分,战国完成一部分;如果西周没有灭亡,西周最后几个天子能够顺利进行,这个转型社会的历程会短一些,那么普通的百姓则痛苦会少一些!
而且,如果有共主的存在,中国在西周时期的宗教问题或许不会那么快就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即有些学者说的“从礼仪化到世俗化[③]”,从宗教哲学到人文主义的解放,那么中国的历史或许会形成不同的权力运行机制。在我看来,一个尚未能够成熟的社会,解放太早,那不是在解放,在给他们滥用权利,而且还没有一种机制去恢复这种滥用;就相当于一个小孩,如果对他进行解放,或许其永远会喜欢一把糖,而不是100元钱,因为让一个没有理性的人拒绝诱惑是很苦难的!请注意,这和表达某某人不匹配享有权利是不一样的!
对童书业系列著作的阅读,在下一本书《春秋左传研究》!期待有更多的收获!
2010年3月16日于23点40分四川大学
【作者简介】
蒋志如,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政制度、司法制度与诉讼法理论。
【注释】 蒋志如: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政制度、司法制度与诉讼法理论。
童书业:《春秋史》,载《童书业著作集》(第一卷),中华书局2008年版。
对此的详细分析请参阅陈致:《从礼仪化到世俗化:诗经的形成》,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