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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本无权,何惧颠覆之?

国家本无权,何惧颠覆之?


司马当


【全文】
  
  老的《刑法》中有一条“反革命罪”,很是吓人。因为在中国什么是革命、什么是反革命都没搞清楚,只是有权有势者一看谁不顺眼,就要给他戴上“反革命”的帽子,弄得连林昭、张志新那样真“革命者”都被打成“反革命”给杀了。

  
  后来,有人对反革命罪提出质疑,这反革命罪就从《刑法》中消灭了,取而代之的是“颠覆国家政权罪”。

  
  由于人们对什么是国家,什么是政权还一直糊涂着,这些年因为向政府提意见而被冠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帽子判刑入狱者也不在少数。

  
  那么究竟什么是国家呢?我找来了许多马列主义的书籍去研读,最终也没闹个明白,反有越看越糊涂的感觉。后来看了诸如苏格拉底、柏拉图等哲人关于城邦的论述,才渐渐明白。这国家,说白了就是许多自愿呆在一起的人,为了实现自我保护的愿望而建立起来的山寨。因为有土地,他们可以生产粮食而不致饿死;因为有矿物他们可以制造兵器共同抵卸外来侵略;为了大家议事方便,他们共同推选了首领——国家主席,为了保障山寨里的每一个人都有同等的表决权,他们设立了议会制度和监督机制……

  
  由此可见,国家实质上就是一群人以及他们的祖先用鲜血和生命保护下来的领地,也包括在这块领地里生存的人所拥有的物质财富和思想文化。而政权则仅仅是这些国民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更为有序而推选出来的公共事务管理者。

  
  因此,国家与政权完全是两码事。如果一伙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对这个国家的管理权,那么他们的行为也仅仅是代表他们那一伙人的利益,并不一定就是代表这个国家的利益。比如中国共产党就认为当年的国民党政府代表的就不是我们这个国家的利益,然后就将他们推翻了。如果说有人想推翻一个政府就是颠覆国家政权,就是犯罪,那么,一直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推翻了国民政府,岂不是犯了大罪?

  
  一个政府,如果不能代表这个国家大多数国民的利益的时候,这个国家的大多数国家民要求推翻它就是正当的。如果只是几个人对这个政府不满,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批评意见,这也是他们作为一个国民的权力,再怎么说,他们也没有能力来推翻掌控着军队和司法大权的政府。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政府已腐朽到有几个人大声批评几句就有可能被颠覆的地步,那么这几个人的批评意见则肯定是正确的,是真理,这个政府也早就该垮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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