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还免不了被人恶评,免不了被人谩骂,免不了被人指责,免不了被人担心,免不了使我有了视死如归之魄力——如果我遭遇了跨省抓捕,因为“批评”重庆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违法打黑,本想告知几位友朋,如果我连续几天没有新作面世,那估计就是有事了,不是被调查就是被问话,不是被警告或就被警示,不是被抓捕就是被监视。这样的担心也不无道理,毕竟,能收拾一个堂堂的律师李庄,收拾我这个毫无来由的法学小子不在话下。只是,我的这些担忧或是一些友朋对我安全的担心在现今的中国社会或许仅是无须的多虑,毕竟,这是一个可以质问和拷问打黑程序违法的现代中国——虽然这个现代化中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但我们却不能否定她勇往直前的发展路径。所以,我的文章照写不误,我的质疑依旧延续,我的思考从未停止。我在法律博客及北大法律信息网上刊发的文章照旧刊登,而且多篇还被推荐,这更让我看到了中国式民主进程的脉络,虽然一些行政官员限制或是阻碍民众发言,但中国却不是由个别行政长官意志任意摆布的社会,至少,我现在可以找到发表言论的平台,至少,这个平台于我而言,有着无以替代的价值。
于原先身在学校的自己而言,质疑和批判之声根本没有诞生的余地或是说必要,因为,法学院的课堂多是老师们的一言堂,我需要做的就是听课,思考是有的,发言是有的,但是,思考是老师模式化要求,发言是要求模式化。我在课堂上质疑老师观点的举动是不被认可的,而且还可能招致老师厌烦,毕竟,挑战老师观点的学生在他们看来不一定是好学生,哪怕老师讲的再不好,我们都得细细听。哪怕老师讲得再无趣,学校方面都难以让老师下课,这也就是法学院的一个常态,我不喜欢几位老师的授课,但是,这样的老师照旧在法学院任课。
自从“李庄案”发生后,我一直祈求西北政法的一些老师会对“李庄案”谈点自己的看法,给予民众或是重庆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一些指导,也让自己的学生从中受到启发和学习,但是,在我离校后的猜测中,这种谈论“李庄案”的观点触碰多存在于课堂,而且,课堂中谈论“李庄案”的老师也屈指可数,哪怕在上的课程是律师实务、是刑诉法、是
刑法、是法理,老师都不一定能谈论到“李庄案”。(或许作为一个例外,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接受华商报采访谈论律师职业权保障,这不失为西北政法对于“重庆打黑”发出的最强有力声音)而这也是我诟病西北政法教学的缘由所在——少有关注我们身边的法律热点事件,并且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展学生专业水平能力及思维能力提高,这在西北政法也成了一种奢望,至少,在我上课的老师中,少有老师以这种思维启迪和启发我们,而我关于“李庄案”评析的文字多半是来自于课余阅读,要是按照学校的那种要求,我也绝对写不出那些文字,更不会有哪些思考。祈求从法学院获取法律思维提升的方法,有时是我太看得起西北政法的法学教育,或是说,我太对她抱有期望,所以,在校从不算好学生的自己也不会被认可,这样一个考试成绩从未名列前茅的学生怎么能是好学生呢?不仅西北政法怀疑,我也一直在怀疑?但是,对打黑程序的怀疑和质疑,到底西北政法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吗?我看,我的那些文字充其量只是表表态,作为一个刚毕业的法律学生而言,正好赶上了打黑,而且还是我们曾在学校信誓旦旦被教育的那样——司法要公正、司法要独立,但到了打黑阶段,那些司法不公、司法擅断的个案为何又没人质疑呢? 或许这才是现实,或许这是法律学人的无奈,书本上的公正和独立只能存在书本,要是换做了现实,该怎么着还怎么着,那些信誓旦旦的公正和独立,仅是一个传说?或许——或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