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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那年赶上打黑

毕业那年赶上打黑


谭敏涛


【全文】
  
  正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我还揪住“李庄案”不放,这恐怕有违我们国家一贯的和谐政策——凡是举国开会之际,也是地方政府高度维稳之际,信访不允许,大案要案要暂时搁浅,敏感话题不能谈,举国上下给人一片和谐。我原本想着代表们会关注一下影响了我国法治进程的“李庄案”,没想到,重庆方面自己先下手,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接受了重庆媒体的采访专门谈了“李庄案”,但是,重庆媒体的那些访谈内容我现在一概不信了,随后会对薄书记的讲话专门写文予以评说,现在就先谈谈我这个被一些人认为是法学功底不过关、愧对法律本科文凭、对“李庄案”胡乱发言的法学小子的问题。

  
  当得知重庆打黑运动开始时,我唯一的感触就是这又是一场可能伤及无辜的运动式执法,因为案件都有章可循,一些案件还可能按照内部程序办理,但却可能违法操作,公检法司一体化的操作模式忽略了相互之间的监督和制约,只为一个目标的打黑运动难免让人诟病,可就是这样的打黑运动进展顺利,而且,重庆社会秩序一片大好。但是,当政府换届后,当我们对打黑运动的影响及效果进行分析时,会额外发现,人人自危的民众心态更为可怕。外界对重庆打黑程序的质疑反倒遭受了信任危机,而且,重庆的“五毛会议”也由此诞生。身在外地的我们,观望重庆打黑运动,只能写文予以评说。外地媒体进驻重庆,却被限制进入法庭,本地媒体颠倒事实,大肆宣扬误导言论。而我要是身在学校估计也不会这般关注重庆打黑,哪怕获知了相关信息估计也难以评说,毕竟,社会之事与学生思维的差异让我难以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评述,所以,才有了毕业之后的多篇时评问世。

  
  针对“李庄案”,我迄今为止写了近30篇文字,其中几篇被新浪博客删贴,但被正义网博客及北大法律信息网推荐,亦可见,重庆方面对于网络的监督审查总有局限,要不我就不能还照样发帖谈论“李庄案”。要是举国之网都对谈论“李庄案”的评论予以屏蔽的话,我想,“李庄案”也不会引起轩然大波。只是,全面屏蔽即无可能,而且,重庆方面之后的屏蔽行为略显稚嫩,在民众和学界都皆已知晓“李庄案”的是是非非时,封锁消息及评论的举动无疑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更有甚者,也是在打黑运动中,出现了一群专门发帖人员,我暂且称他们为“打黑网络职业推手”,在我不管以何种题目或是内容书写的“李庄案”评论,总免不了被人恶语相加,作为刚走出校门的学生,第一次遭遇来自社会的恶语相加(当然,这个“发帖社会”我现在定义为一小群人的利益社会,对恶语相加攻击学者及律师的有关人员,我不能都将他定为“五毛党”的群体,毕竟,一些于此利益相关的人士也可能加入到恶语相加的行列,只是,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作为司法人员,我倒相信他们打心里想要司法独立,只是,在中国的境遇中,身不由己的司法环境难以让司法人员独立办案、公正司法,所以,对于这些司法人员,我多是同情和理解,过度的苛责反倒会使他们心伤,一个难以决定自己事务的司法人员,我们对他的批评越多,那么他抵触之心就越加强烈),我还一时接受不了,再者,学校里也未受过这样的教育——自己谈论的话题被人争议了怎办?自己的良知发言还被人辱骂了怎办?只是在我看过那些我很欣赏和赞同的专家、学者写的文字后(首推法大何兵老师接受央视采访后被重庆华龙网匿名评论恶语相加、北大贺卫方先生被重庆华龙网匿名人士发起人身攻击),“网友”一样会给予拍砖,这下,我算理解也算清醒了,在这个本身暗含政治较量的“李庄案”背后,不仅有个别人士的权利较量,更有利益纠葛牵涉其中,甚或于具有政绩攀比夹杂其间。而我也仅是站在基本的法理角度予以评说,说出了那些暗藏于“李庄案”背后的法理及规则,或许那些规则只能存在于诸多人的心中,不敢也不能张扬出来,我倒好,直接予以形成文字,并且予以阐发,这样的创举不得罪一些人才怪。北大法律信息网有位友朋担忧我的未来,担忧我的人身安全,那以后我恐怕是不敢再去重庆了,批评了人家,到了人家地盘那岂不成了他人案板上的鱼肉。但是,那些不仅为李庄一人呐喊的声音绝不是无中生有,更不是无理取闹,也不是无事生非,而是有理有据,而是有情有义,而是有法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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